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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电梯        32




            况的;         (五)经评估机构评估为“未发现风险”的电梯在一个月内发生重大故障或


            事故的;           (六)其他依法有必要开展专项检查的情形。                                    第三十一条 市场监管部


            门依法将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向社会公示;情节严重的,依法将其违法


            违规从事评估活动的行为向相关单位通报。                                  第三十二条 市场监管部门可以结合风险


            程度、能力验证及监督检查结果、投诉举报情况等,对本行政区域内评估机构进行分级


            分类监管。             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评估机构违反法律

            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评估机构或评估人员有违反


            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或者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发出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市场


            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第三十五条 电梯使用管理人未按照规定开展安全评


            估,或者评估机构出具虚假、不实评估报告或者索取、收受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由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电梯使用安全


            若干规定》等法规对其进行查处。                            第三十六条 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在电梯安全评


            估工作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由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其责任。第五


            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

            办法自 2024 年 2 月 1 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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