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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救援 物业每年应至少演练1次
作者: 2019-05-22 09:12:04 浏览:13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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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记者从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了解到,我省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依据《关于加强全省物业服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每年至少进行1次电梯救援演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通知》,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与电梯维保单位、特种设备检验单位的联动防控,每年至少进行1次电梯救援演练,确保物业管理区域电梯使用安全,维护小区良好公共秩序。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安全培训教育活动,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加大消防知识、电梯使用、高空抛物的安全宣传力度,增强群众防火自救、安全乘梯意识,引导业主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同时,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防火、公共秩序、电梯使用等安全防范。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每月至少1次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全面防火检查,主要排查住宅消防设施损坏缺失、疏散通道堵塞、楼梯走道堆放杂物、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电动车违规存放充电等突出问题,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安全可靠、完好有效。 (谭梅)

本文标签:电梯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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