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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投诉、报修、电梯救援可网上办理
作者: 2018-04-28 16:55:11 浏览:1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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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线监督管理物业企业的服务行为,在线接收、转办、处理业主反映的物业投诉、报修等事件以及其他物业方面的诉求,并可对超时限的进行跟进督办。各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投诉群众在线监督事件处理的全过程,使物业纠纷化解在一线、化解在基层。

  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由省住建厅介绍《关于辽宁省“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年”行动的有关情况》,行动时间为今年4月至12月。

  全省住宅小区1.5万个

  有物业管理的约8000个

  目前全省共有各类住宅小区近1.5万个。其中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约8000个,覆盖面达到50%左右。全省共有物业服务企业3300家左右,从业人员18万人,其中物业管理师1500余人,经过上岗培训达2000余人。

  现在物业管理中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和矛盾,主要表现在:政府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各相关部门对小区内各类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力度不够,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责任尚未落实到位,部分城市的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单位未能很好履行小区内相关维修养护义务,业主大会不够完善,物业服务质量不够高等。

  物业管理矛盾点多发,主要集中在5个方面,如一些开发建设单位的房屋质量问题遗留给物业企业;停车位不足;养犬影响环境卫生、扰民甚至伤人,造成邻里纠纷;小区内经营饭店、歌厅等形成噪声和环境污染等。这些本不是物业管理问题,但容易因此引起业主不满,拒交物业费,引发连锁反应。

  在线接收、转办、处理

  物业投诉、报修等诉求

  新闻发布方表示,从今年4月到12月展开“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年”行动,将解决社会关注难点问题。省住建厅组织开发辽宁省易安居物业管理平台,通过此平台反映业主意愿,第一时间处理物业管理方面的投诉和报修等问题,畅通群众投诉解决渠道,从源头上化解物业矛盾纠纷。

  该平台在线接收、转办、处理业主反映的物业投诉、报修等事件以及其他物业方面诉求,并对超时限的进行跟进督办。通过平台,可了解各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投诉群众在线监督事件处理全过程。利用平台,就使物业纠纷化解在一线、化解在基层。

  组织物业服务质量考核

  并作为收费标准依据

  下一步,我省将开展服务质量考核工作,把平台推广应用作为解决群众投诉报修问题、建立服务质量考核评估制度的有效手段之一,通过平台组织开展一次物业服务质量考核,并作为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重要依据。对不认真、不及时处理群众诉求或在处理过程中群众不满意的物业企业,计入服务标准与质量考核和信用评价体系。

  物业行业集中了保洁、保安两大低收入群体,高素质人才匮乏。住建厅委托省房产协会举办首届辽宁省物业服务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竞赛工种为物业管理员和电工。个人物业管理员和电工前3名,都授予“首届辽宁省物业服务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能手”称号。

  省住建厅介绍,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焦点在于业主认为物业服务质量不达标、对物业服务不满。而物业公司则以成本增加、缴费不足为由,提供不了让业主满意的服务,这是一对矛盾。

  物业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服务责任,业主应树立“花钱买服务”的理念,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企业服务达不到合同标准,业主可以提起诉讼、向主管部门投诉,也可由业主委员会根据合同向物业企业收取履约保证金。还可以通过开展第三方评估,将物业服务评估结果作为确定下一年度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重要依据。也可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依法依规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企业服务不达标,业主应当依法维权,而不是采取“拒交物业费”这种行为。

  住建厅表示,业主违反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物业费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文标签:电梯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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