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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住5楼,老两口岁数都大了,最怕出门爬楼梯,什么时候咱这老楼也能安上电梯,那出门就方便多了。”近年来,我市许多住在无电梯楼房的老人经常这样感叹。前不久,柴场小区成为我市首个加装电梯的老旧小区,这让很多居住在老旧小区的居民看到了希望。2月23日,记者从市规划部门获悉,我市出台了《关于承德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试行)》,今后我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都可以加装电梯了。
“可是加装电梯的钱谁掏呢?”对于这个问题,市规划部门的工作人员作出了明确解释,加装电梯资金以自筹为主、社会其他资金为辅。加装电梯及使用维护费用由电梯使用人共同承担,可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按照一定比例分担。房屋所有权人可以申请使用自己及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如果占该单元住宅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还可按有关规定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对此,家住头牌楼某小区的居民孙大爷提出了这样的疑问,“我家的楼房也能加装电梯吗?”市规划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中心城区范围内具有合法产权、已建成投入使用的4层(含)以上的多业主无电梯住宅都允许加装电梯。同时,既有住宅应当具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符合城市规划并满足建筑结构、抗震、消防等规范和标准。电梯加装和使用维护方案需加装电梯所在单元全体业主同意。
“大伙儿都同意了,钱的问题也解决了,谁来安装呢?”对此,市规划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由加设电梯服务范围内的业主自主组成或委托相关组织作为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协调、项目实施等相关工作。办理规划手续和施工许可之后,由建设单位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施工过程安全生产负总责,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电梯设备安装。建设单位应依法到规划执法、住建、特种设备等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建筑施工单位竣工后将电梯所有资料交付电梯使用管理者,由电梯使用管理者与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签订合同,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证电梯使用安全。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在电梯投入使用前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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