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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小营休养所委托,对小营休养所住宅楼电梯更换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合格报价人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小营休养所住宅楼电梯更换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13-384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小营休养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东路1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6293598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五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5915024、65910924-833、843
采购数量:更新两部电梯
采购用途:自用
简要技术要求或项目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90万元
注: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报价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如果报价人是电梯生产厂家,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载客电梯B级(含以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如果报价人是代理商,应具有电梯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其代理的电梯的生产厂家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载客电梯B级(含以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B级(含以上)电梯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报价人需递交的资格预审资料:
1、经年检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4、报价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在谈判日期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银行存款证明无效),或报价人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提交的投标担保保函原件(加盖公章)
5、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7、如果报价人是电梯生产厂家,应递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载客电梯B级(含以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如果报价人是代理商,应递交所代理的电梯生产厂家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载客电梯B级(含以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还应递交电梯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8、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B级(含以上)电梯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如报价人为联合体,须递交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原件且加盖公章)。
资格预审资料递交要求:
1、报名人应按上述递交资料的要求,统一用A4纸编写并装订成册,由其法人授权代表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规定递交至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报名人递交的文件应放置在档案袋中密封提交: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及报名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名人全称、地址,并注明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时启封字样;
3、报名人递交资料时需登记备案,未登记备案的报名人递交的资格预审资料将不能参加资格预审;
4、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外,其余证明文件须密封报送。
报名及提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间:2013年12月04日至2013年12月06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止(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五层。
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可以获得邀请,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如果合格家数过多,将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抽取3家供应商参加谈判。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财政局网站政府采购(http://www.bjcz.gov.cn/zfcg/index.htm)以及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cjq.net/)发布。
联系人:刘亮、王丽
电话:65915024、65910924-833、843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