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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登记,便擅自将电梯投入使用。近日,淄博市临淄质监分局查处了一起违规使用特种设备案。
临淄质监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该区某国际公寓使用的电梯无合格证和维保单位,而且电梯存在卡滞的安全隐患。临淄质监分局立即派出2名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寓8部在用电梯,自2009年5月1日投用至今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维保单位备案手续,电梯管理人员未经培训,并且现场未能提供安装监检报告。据此,执法人员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认定此属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当场向开发商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整改将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