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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救助管理站永春县儿童福利院电梯采购及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2017-10-31 15:01:20 浏览: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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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受永春县救助管理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永春县儿童福利院电梯采购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永春县儿童福利院电梯采购及服务

  项目编号:GWCG2017-6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19371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永春县救助管理站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东海滨城马可波罗豪园C幢308开标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涂先生,电话:181505219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俞小姐、0595-22208178

  代理机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东海滨城马可波罗豪园C幢308开标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并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代表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不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上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法人代表、投标代表均需签字或加盖私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无效)。(3)投标人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认定的安装、维修C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如无安装资质,应提供与具有安装资质公司签订的有效委托安装协议书原件及该安装公司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4)投标人提供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的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否则为无效投标)。(5)本采购项目设有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审核价,否则为无效投标。(6)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电梯制造商具有质量监督部门认定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资质(指曳引式客梯)。(7)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电梯制造商具有质量监督部门认定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资质。(8)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0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30日11:41至2017年11月06日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东海滨城马可波罗豪园C幢308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即日起至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工作时间到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东海滨城马可波罗豪园C幢308我司前台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2日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2日10: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东海滨城马可波罗豪园C幢308开标室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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