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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人改善居住条件支持力度的通知》,明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提取公积金。此举体现了政府对旧住宅楼加装电梯的支持,值得点赞。
这里有两个话题,第一是此举继续放开了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广州的公积金提取在各城市中应该算宽松的。据我所知不少城市连买房提取都只能用于还贷(广州公积金是无贷款都可以提取的),租房也不能提取,更别说像广州这样创新性地允许加装电梯提取了。
也许唯一可以鸡蛋里挑骨头的地方,就是该通知限定了加装电梯只能提取公积金一次。众所周知,在广州买房后申请提取公积金,是一次申请后即可每隔半年提取一次,直到提取额等于买房总金额。而加装电梯的提取只能一次过,假如申请者此时的账户余额少于其支付的工程费用,那么他提取的公积金实际上就少了。对于公积金缴存款(指个人和单位缴存的钱,不包括公积金贷款),我一向认为本质上是市民自己的钱,在提取的条件上应当尽量宽松,这种限定看似没有必要。
第二个话题是该通知对加装电梯的影响。旧住宅加装电梯要闯过的关卡主要有三个:首先你要有钱。这时候你可以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2015年国家住建部、财政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明确旧住宅加装电梯可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如果你有幸在荔湾区,可以向区政府申请最多每台电梯10万元的补助;现在则锦上添花,可以提取公积金。加装一台电梯成本一般在50万至70万元,即使按一梯两户、2至7层共12户分摊,平均每户也仅5万元左右。在上述三板斧的作用下,钱的问题应该说不大了。
其次,你要满足硬件上的要求。去年9月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消防局联合发布《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规程》,对加装电梯严重遮挡、必要面积、景观美化、消防、应急处置5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其中大多数是没价讲的,做不到只能自认倒霉。但也并非没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例如占用规划路(所谓规划路是尚未实施的规划上控制的道路)加装电梯是不被允许的。看看规划图就知道,老城区的规划路可说非常任性,有经过现状中高层建筑的———如仓边路南延线,有穿过历史文化街区的———如教育路南延线,还有大量比现状道路宽又没什么可能落实的———如两侧有受保护骑楼的中山六路。假如因为占用这些子虚乌有的“道路”,而导致电梯无法加装,那也是十分冤枉的。
最后你要协调相关住户的意见。这可能是目前争议最多、难度最大的地方。《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规定加装电梯须经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被占用专有部分、被严重遮挡的业主则有一票否决权,这都好说。关键的是第14条:“批前公示期间,对增设电梯事项有异议的,业主应当自行协商。业主经过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原房改售房单位、业主委员会或者增设电梯咨询服务机构等第三方组织协商或者调解,并由组织协商或者调解的第三方出具协商情况说明或者调解意见。”最后协调不成怎么办?没说。在实际操作中,我知道有些区的规划部门是申请者必须搞定所有相关的反对者才给审批的,他们的理由是“如果有人反对阻挠,即使我批了你也实施不了”。这实际上将一票否决权至少扩大到所有本楼宇或邻近楼宇住户了。
由上可见,加装电梯要闯的关,最容易的是钱,最难的是具备硬件和协调住户。公积金提取新政使本来比较次要的问题更好解决了,但难题依旧在,同志仍需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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