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
我公司受昌吉州公安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反恐维稳应急综合指挥中心的委托,对昌吉州公安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反恐维稳应急综合指挥中心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昌吉州公安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反恐维稳综合指挥中心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文件编号:XJGZ-2017-110
三、采购单位(招标人):昌吉州公安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反恐维稳应急综合指挥中心
四、采购内容:垂直客梯2部,载重量不小于1000KG,梯速不小于1.50m/s,站数为6,有机房电梯。
采购预算:90万元。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投标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及履约能力的企业;
3、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未办理三证合一的须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
5、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需查法人及委托人);
6、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不是投标人生产的,则必须具有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有效唯一授权书,且须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7、投标人须具有后续服务能力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能提供设备采购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具有履行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的专业技术能力;
8、本次招标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20日至2017年06月25日19:00前,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未办理三证合一的须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由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需查法人及委托人);如投标产品不是投标人生产的,则须上传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有效唯一授权书及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至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天山区红山路16号时代广场D座25层报名。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昌吉日报、昌吉州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04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天山区红山路16号时代广场D座25层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天山区红山路16号时代广场D座25层
联系人:李兵联系电话:0991-8861813、18690215551传真:0991-8838530
本文标签:昌吉州公安局 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