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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质监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着力排查治理隐患,坚决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力促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平稳。
一是开展重点工程大型起重设备专项监察。要求各县市对辖区内的在建重点工程,特别是新开工建设的高速公路建设中使用的架桥机等大型起重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设备,要求立即责令停止使用,督促企业完成问题隐患整改。
二是开展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专项整治。要求各县市建立健全本辖区内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台账记录,实施动态监管,制定有针对性的检查计划,对重大危险源100%进行专项检查,重点严查无证充装和充装超期未检钢瓶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要求各县市全面开展电梯专项整治及监察,对学校、商场、超市、宾馆等人员密集重点场所的在用电梯进行安全检查,以15年以上老旧电梯为重点,开展老旧电梯安全风险全面排查,实施安全评估建档,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四是打好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要求相关县市以长输管道为重点,做好相关油气管道的安全监察工作。对辖区内在建及已建的长输油气管道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掌握相关长输管道建设安装运行及检验检测情况,对未开展监督检验和全面检验的油气管道,组织专项执法检查,督促建设单位全面落实整改,到期未整改的将严肃立案查处。
五是切实做好燃煤锅炉专项整治。根据《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内10吨以下锅炉进行整治淘汰,核心区的城市建成区内严禁安装20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六是做好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整治。以涉氨制冷企业在用特种设备为重点,对企业在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看相关设备注册登记、定期检查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立涉氨制冷企业台账,实时掌握企业设备运行状况。检查中如发现在用设备未经检验、超期未检等问题,将立即实施封停,督促企业报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