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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楼有本难念的“经”——城区老旧住宅“加梯”观察
作者: 2016-08-09 16:19:24 浏览: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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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两个月,《雅安市雨城区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雅安市既有住宅电梯增设财政补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开展雨城区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的实施方案》相继出台,标志着我市中心城区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作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试点,市区上坝路126号、236号大院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进展如何?小区居民对安装电梯的热度有多高?在老旧小区建设电梯会遭遇哪些困境、有何破解办法?

  绝大部分人想安电梯

  但不少人有各种顾虑

  上坝路126号大院一共有10幢7层楼的住宅楼,都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修建的房子。这个大院中居住着300多户业主。

  自今年5月《实施意见》出台以来,该大院的物业管理群、业主大会中,“加装电梯”成为高频词汇。业主们对加装电梯各执一词。

  “装电梯是个好事,这样我们上了年纪的人平时出门就方便了。”在这个大院中,不乏上了年纪的老人,因为上下楼麻烦,平时都不怎么出门。不少老人谈起安装电梯的事情,都非常关心,“只要能解决老人上下楼困难的问题,花点钱也没有关系,毕竟安全和便捷是第一位的。”

  “自从开了第一次动员大会之后,时不时有业主到社区咨询安装电梯的事情。”上坝路社区工作人员介绍,但也存在业主误读政策的现象,以为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由政府全权买单。该工作人员提醒业主,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可获得补助,帮助解决一大部分资金问题,但还需要业主自筹少部分资金。

  尽管在老旧住宅安装电梯能提高宜居水平,方便居民生活,大部分业主也认为老旧住宅有必要安装电梯,非常支持老旧小区能装上电梯,但也有人有顾虑,电梯安装好后,环境卫生、噪音等会不会对底楼居民的生活造成影响?电梯后期的管理维护及权属问题等又该如何处理?

  “在这里住了几十年,都住习惯了。”上坝路236号大院一名业主认为,自己和老伴在这里住了大半辈子,爬楼也已经习惯了。现在年岁已高,除了平时出门买菜,一般都不会出门,加装电梯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除了费用问题,不少业主还担心,老旧小区都建了这么多年,要安装电梯,将涉及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排污等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规划用地、建筑结构、消防安全等的可行性分析也是重要问题,“还有我们这种老小区这么拥挤,电梯安在哪儿呢?”不少业主对此有所顾虑。

  “人口流动大,难于管理和达成一致意见。”不止是两个试点小区,自加装电梯政策出台以后,市区一些想要安装电梯的老旧小区的居民对该政策也非常关心。但由于一些老旧居民小区没有物业管理,小区业主如何达成一致意见,成为增设电梯的一大障碍。增设电梯资金需要自筹一部分,不少居民担心,许多楼层低的业主可能不愿意掏钱。

  “这事还得人心齐。”上坝路126号大院业主委员会负责人说,他很了解大院的业主,前期业主会上,大家对加装电梯很热心,但他们更希望相关部门在政策宣传、自筹资金方式等具体工作中给予引导和帮助,毕竟大家都不是专业人员,也还有自己的工作,对加装电梯的相关事宜并不是很了解。

  资金、权益是前期问题

  后期管理也值得思考

  经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实地勘查后测算,按630公斤的载重标准,以7层楼为例,每部电梯的总费用约30万元,其中设计费用约3万元,基坑及人工费用约2万元,钢结构、轿箱及电子设备约24万元,拆除房屋外立面阻挡物费用约1万元。上述两个试点小区共计将安装15部电梯,费用合计约450万元。

  根据《管理办法》——政府补贴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一部电梯最高补助20万元。但奖励要等到电梯安装完工并验收合格之后才能发放,前期费用只能由居民自行垫付。同时,符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使用规定的,经专有部分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可按有关规定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最高可提取个人账户资金总额的70%。

  上坝路126号大院业主委员会负责人算了一笔账,大院除了1幢、4幢是一梯2户,其余均为一梯4户。以一梯2户为例,一幢楼一个单元14户业主,除去底层两户,其余12户业主为一部电梯买单。除了政策支持的20万元,剩下的10万元怎么筹集?业主自己分摊的资金部分,分摊比例是问题,对底楼的住户怎么补偿也是问题。相比而言,大院中其余7部电梯均是一梯4户型,除去底层4户,其余24户业主为一部电梯买单,这样将更划算。

  “楼层越高,出的钱就越多,但至于每层楼具体出多少,还需业主开会讨论。”该负责人说,比例如何定,肯定征求大家的意见,但大院可以采取先做样板的方式,先在一梯2户、1梯4户的住宅中各安装一部电梯,供业主评估。

  安装之前,不少业主担心后期电梯年检费、电费、保养费等日常运行费用会不会太高、由谁出?《实施意见》明确,增设电梯后续的维护、保养、修理等费用由该梯号(幢)房屋受益业主自行分摊,但具体比例未定。

  对于业主认为因增设电梯侵犯了自己的所有权和相邻权等民事权益而提出补偿等要求的,由业主之间协商解决,补偿费用在筹集资金中支出。加装电梯期间,出现问题的,采取调解机制,以利益补偿解决,业主对增设电梯有异议的,住宅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应当根据业主请求,依照法定职权与程序,组织调解,促使相关业主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所加装电梯的权属问题,也是业主高度关注的问题。《实施意见》明确,房屋所有权人增设电梯后,增设的电梯归该梯号(幢)全体业主共有,不再变更各分户业主产权面积,用地面积或分摊用地面积也不做变更,新增建筑面积不视为增加容积率。相关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应当将增设电梯运行维修费分担协议告知受让人。

  为加装电梯提供保障

  确保管理办法同步跟进

  在老旧小区电梯加装工作中,有三大亮点不容忽视。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保障安全、依法合规原则是前提,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是对原有垂直交通系统的有效补充,增设电梯须满足城市规划、建筑结构安全、消防间距、安全疏散及防盗安全等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应在尊重原有规划现状的基础上,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业主自愿、充分协商原则也是本次电梯加装实施意见的一大亮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遵循“业主自愿、公开透明、充分协商”的原则。加装电梯充分尊重民意,实施一票否决制,必须该梯号(幢)房屋的全体业主一致书面同意。如增设电梯拟占用其他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同时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同时,增设电梯不得影响小区相邻业主的通行方便与安全,保持电梯与小区景观和谐统一。

  “在坚持业主主体地位的同时,也离不开政府推动、引导。”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是一项全新的、综合性、专业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业主的切身利益,因此,该项工作的开展应以业主为主,政府对工作进行推动。

  早前的《实施意见》已经明确,市住建局负责牵头增设电梯工作,负责增设电梯规划审批、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工作,消防部门负责增设电梯工程消防咨询、指导、服务……相关单位协同作战,从政策宣传、业主矛盾化解、协调物业安装监督检验等方面给予全面保障。

  “加装电梯不会一蹴而就,在制定具体规划时,必须注意完善与之相关的配套措施。”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加梯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反映,也有助于完善我市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但要有完善的电梯管理条例,才能确保电梯建设得好、管理得好、使用得好,也才能让业主住得方便、放心、舒适。

  “实施意见、试点方案对电梯加装各项工作都做出了具体的明确,后期更多是结合实践,完善意见和方法,确保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顺利推进。”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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