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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2日,市住建委牵头召开“南京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策研讨会”。市政府法制办、规划局、质监局分管领导及职能处室负责同志出席,市住建委李真副主任主持会议,委房物处、法规处、物业办分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物业办首先汇报了加装电梯调研情况及起草《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的相关文件。汇报结束后,各个部门分管领导就加装电梯工作发表了意见。市质监局王建强副局长指出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不能照搬其他城市的做法,而应该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并依照规划部门的审核要求对加装电梯的住宅设置前提条件。市规划局对增设电梯中的规划审批与验收提出了符合南京市现行规划流程的建议。市法制办朱宜平副主任指出:一是在当前的形势下出台加装电梯的相关政策非常必要;二是出台的文件要从程序上理清思路,简单易操作,避免过于繁杂;三是在文件制定中要明确住建、规划、质监、消防等部门职责范围,避免行政权力牵入到居民的民事纠纷中。
李真副主任作了最后的总结发言,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体现业主主导原则,在加装电梯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业主自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性;二是部门应明确职责分工,共同协调推动该项工作;三是从房屋安全、规划、消防等方面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设定前提硬性条件,让居民有章可循,规范有序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