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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个人房产证明不再收取40元查询费
作者: 2013-08-13 11:23:29 浏览: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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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民买房要出示个人房产证明,可省40元查询费了。昨日,落实党群众路线新闻通气会上,广州市房产档案馆馆长史小明透露,购房租房查他人房产信息,不用再花一宗40元的费用。但即日起,除提供查询人身份证和查询地址外,还要增加提供登记案号、房产证号、产权人姓名三者之一。

  史小明还表示,广州市还计划在10月或11月推出自助出房产证明业务,市民只需要“嘀”身份证就可出证明,无须再排长队。

  10月后或可“嘀”身份证自助出证明

  广州市自出台“限购”政策以来,购房市民常常要到档案馆窗口排长龙去打印个人房产证明,每宗还需收费40元。已经购房的陈小姐就说,她是深圳户口,当时买房去深圳出个人房产证明是免费的,但到了广州却要收费。而且她第一次打印忘记填写要打曾用名房产证明,只能进行第二次打印,这样就收了两次的费用,很不合理。

  据了解,自2013年8月5日起,广州市出示个人房产证明也不收费了。

  广州市房产档案馆馆长史小明透露,广州市还计划在10月或11月推出自助出房产证明业务,市民只需要“嘀”身份证就可出证明,无须再排长队。目前设备已经买回来了,但还需要办一定的手续,而且要研究措施防范有人拿别人的身份证去打印房产信息。

  查他人房产信息将“加严”

  市民在购房和租房时,往往需要查询业主名字进行确认,并且了解房子是否有抵押和查封等问题,以求安心。此前,这种情况下,查询人只需要出示个人身份证和想查房屋的具体地址,再花40~50元,就可以查一个具体房号的业主名字、房屋面积和抵押查封等情况。

  在8月5日开始,这项房产查询业务也实施免费服务。由于几乎不需要付出任何成本,出现了有些人在查询时要求打印十多份申请,甚至要求查询整栋楼或整层楼的所有产权人的信息等行为。史小明拿出两页满满的A4纸展示:“这是上周有市民要求查询的所有房号,包括整栋楼从1楼到20楼的所有资料。”

  这些行为不仅造成了行政资源的浪费、阻碍了真正急需查询的市民,还侵犯了产权所有人的个人隐私,为非法盗用市民房产信息提供了机会。为此,广州市出台新的措施切实保障市民群众个人房产隐私和财产信息安全。即日起,从原来只需要有地址和合理的目的就可以查询,改变为对同一地址提出不同单元(两套以上)的查询申请,如无法提供其合法查询目的的证明材料,不予受理;同时,对因需要买房或租房而查询的申请人,除了提供地址外,还需要提供登记案号、房产证号、产权人姓名三者之一。

  据介绍,《广州市房地产查询办法》10月份到期,目前正在修订过程中,将会在该办法中细化如何查询他人房产的操作细则。

  其他影响:委托他人出个人证明要公证书

  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为自己查询,严格讲要持委托公证和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进行查询,但如果是有其他双方关系的证明也可以,比如委托双方是同事,单位出示了证明的也可以进行查询。

  业委会成立查询无法获取业主全名

  成立业委会需要业主资料的,可以找开发商要业主资料。如果无法找到开发商要资料的,由于成立业委会需要街道办进行指导,可以出示街道办的证明进行查询。但是需要签订保密协议,而且查询到的结构会有一定遮盖,比如不会出现业主的全名,只出现姓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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