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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百年华庭小区的一部电梯已经坏了10多天了,至今还没有单位进行主动维修,另一部电梯忙的时候,业主们只能爬楼上下,居民说各相关单位互相踢皮球,没人愿意主动维修电梯。
电梯已过保质期
经过了解,记者得知百年华庭小区的电梯已经过了保质期,这个小区3栋部分房屋大约在五年前就交付使用了,入住最晚的业主已经住了两年多了。而住宅电梯的保质期一般为两年,所以小区的电梯保质期已过,维修就需要物业或者业委会来商议解决了。
物业与业委会互相踢皮球
业主张先生说他先是找了物管,物管工作人员叫他去找业主委员会,然而业委会又叫他回头去找物管。“反正就是踢皮球!”张先生说,业委会一成员前几天冷言冷语告诉他,“业委会又不是专门修电梯的。”因为修电梯要涉及大修基金,电梯故障就像烫手山芋,没人愿意管。截至昨天,还没有业委会成员上门让他签字或组织开会商讨。黄梅称,他们在合同中早有约定:如果修理费用在400元以内由物管公司承担,超过400元要动用大修基金。换一根电梯钢绳,电梯公司的报价是12元/米,一条钢绳是170米,算下来至少要2000元。物管方面曾找过业委会商量,但业委会相关负责人以上班忙为由,提出清明节过后再从长计议。“都不想动用大修基金,巴不得由物管公司出钱来修。”黄梅说。
房管局称应由业主共同承担
“区国土房管局物管科杨科长介绍,全国的住宅小区电梯一般质保期限为2年,超过这个期限,除了日常维护外,修理故障产生费用且超过与物管的约定金额的,应当由业主承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分共有的电梯等设施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部分共有的业主按其建筑面积所占比例分摊。杨科长称,这笔费用应当由入住这栋楼的业主,以房屋所占建筑面积多少的比例进行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