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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发生故障在所难免,可是在发生故障后产生的维修费用有时就会很难解决,各部门踢皮球一样无人负责,那么电梯故障后产生的维修费用到底应该由谁进行负责呢?
长春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资金运用部张科长介绍,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门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以后的维修更新改造的专项资金,因电梯属于共用设施的设备,电梯可以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来维修的。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业主在办理产权证时交存的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资金。电梯维修应由所涉及的产权人,也就是相关业主来共同承担维修的费用,例如一个单元的电梯坏了,需要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首先应先由业主委员会来提出申请,如果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可以委托物业公司或者所辖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然后由申请单位制定维修方案,维修方案经业主大会表决,在双三分之二(一是人数的三分之二,二是人数所涉及的建筑面积的比例的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表决通过后,相关单位就可以受理居民的申请,划拨维修资金的首款。对于没有交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电梯的维修费用应由相关的业主共同来承担。
所以因电梯故障产生的维修费用问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决,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收取电梯维修费用,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