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工盗窃价值7480元电缆,致使居民停水、停暖。记者今天获悉,24岁的王某及23岁的李某因犯破坏电力设备罪被朝阳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
王某及李某于2011年3月1日晚,在朝阳区华侨城地下室配电箱处,盗窃正在使用中的配电箱电缆22米,价值7480元,致使该小区两栋居民楼停水、停暖,并造成部分业主装修停工。二人被当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