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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昨日推出“天台加层出售为旧楼装电梯埋单”的专题报道后,接到了不少来自市民和专家的热心电话,其中不乏有好的可行性建议。而旧楼居民担心得最多的就是资金问题,广州市社科院科研处处长彭澎就建议,可由物管公司先行投资加装电梯,然后再从物管费中去回收前期的投入。时报今日开通热线电话,欢迎市民继续来电探讨。
政协委员、物价局副局长邱亿通:要有专门团队解决出资难题
去年广州市两会时,政协委员、广州市物价局副局长邱亿通关于“加层出售筹资装梯”的提案,虽然得到广州市建委的正面答复,但邱亿通昨日再次接受时报记者采访时就强调,他这个提案的前提是建筑本身的安全性没有问题。
可借鉴猎德改造协调模式
邱亿通认为,由政府出面,照顾每一户的利益,协商业主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肯定比百姓自发组织,更为行之有效。“比如住在底层的住户,加层对他的采光肯定有影响,让他完全自愿支撑加装很难,但是也很少是执意抵制,其关键其实在于利益问题。加层出售的资金在改装电梯后,是有剩余的,由政府出面组成一个机构对此进行协调,给这些采光等受到影响的住户一些补贴。解决了利益关系问题,加装电梯就能成现实了。”
邱亿通认为,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地方性法规上寻求突破。“猎德村改造其实本质上就是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协调,政府能把这件事做好,也可以借鉴到旧楼改装电梯等旧城改造问题上。”也就是组织一支团队,来攻关“利益分配”。
开发商吁政府大力介入
而此前,广州市规划局有关人士表示,加盖一层筹资为旧楼加装电梯埋单的关键是需要有明确的产权人,而这个产权人需要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单体建筑所有的业主,乃至整个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也没有这个资格。
对此,有市民提议,可由开发商来承担这一产权法人资格。记者昨日采访了部分开发商,他们表示,旧楼加层安装电梯需要政府部门的大力介入。因为具体楼栋是否适合加盖一层要调出建楼之初的相关数据,而这部分数据只能通过有关职能部门提供。而加盖一层所涉及的规划调整问题,更需要政府部门协调和审批。但如符合加层条件的旧楼比较分散,开发商也很难进行操作。
广州市社科院科研处处长彭澎:先由物管出资再从物管费收回
对于旧楼加盖一层进行销售筹资建电梯的建议,广州市社科院科研处处长彭澎认为,这首先要通过政府部门进行协调,因为涉及到规划更改、报建等问题。而且,不少旧楼的顶楼都有水池,因此如果加盖是否只能盖半层,或者由此改变各种管线,这都将对住户的用水等生活需求造成短期的影响。
彭澎认为,旧楼装电梯事实上技术已很成熟了,需要克服的主要就是资金和少数“钉子户”意见不统一的问题。他建议可以让物管公司先出资进行电梯加装,然后在物管费的收取中把资金回笼,采取“低报装、高物管费”的模式。但彭澎表示,最合理的状态还是住户自发集资加装电梯,根据楼层越高收费越高、楼层越低收费越低,一楼不收钱的模式进行集资。如果不出资的就不在该住户处开电梯口,这也符合“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
旧楼住户:盼免报建费简化审批程序
由业主自己组织、集资为旧楼安装电梯有何难处?佛山首宗旧楼集资加装电梯的成功案例“带头人”何伯可以说感受颇多。从2006年开始发起组织业主自筹资金改装电梯后的一年多时间里,何伯仅来回奔波于本地规划部门就不下10次。究其原因,何伯认为,对于政府部门来说,这是佛山头一宗案例,有关部门虽极力推进此事,但毕竟也顾虑颇多,而他跟极力促成集资加装电梯的邻居们也苦于无所参照,准备不足,所以办起来程序很复杂。
何伯说:“我的第一个建议就是,有很多材料跟手续其实都没有必要,建议能够简化审批环节,当然,有了第一次,以后就会顺利多了。”
何伯的第二个建议就是希望有关部门能免去报建费用(楼房改装需要申请报建,审批后方可实施)。他说,很多旧楼如今住的都是退休的老人,月收入不多,要支付电梯的费用已经有些困难,而报建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希望政府能给予减免。
据介绍,何伯所在的住宅区,当时的报建费用是按照建设费用的4%收取。何伯所住的楼有两个楼道,需要装两部电梯,每部的价格约30万元,报建费用是1.2万元,两部就是2.4万元,都是由集资安装电梯的老街坊自己掏腰包,这对于老人家来讲,的确有点吃不消,何伯的建议可谓说出了不少住户的心声。
而广州市老龄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也很希望旧楼加装电梯以改善老人出行的难题。不过,旧楼加不加装电梯、如何加装不是一个千篇一律的问题,这主要是利益关系问题,也有市民的承受力问题。因此,希望能借助媒体的力量,开通热线,集思广益,找出可行的实质性办法。
为民装“梯”,也是政府分内事
广州5万多座旧楼盼望加装电梯,有关部门积极为之出“桥”,寻求说法。然而玉成此事最欠缺的,并非资金、消防以及建筑安全等的相关支持,而是居民自身的组织与诉求。在此情况下,如果少了政府的行政参与,恐怕只会是好事多磨。
私人物业加装电梯,本来并非政府的公共事务,在成熟的公民社会里,这样的事应当由社会自治组织(NGO)发起和操作。社会自治组织是非政府的、非赢利的,它可在某些非公共的、无利可图的领域,发挥组织、管理功能。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我们在政府管理逐渐退出某些社会领域后,并没有培养出相应的NGO;本来定位于“居民自治组织”的居委会,在长期计划经济影响下,也“蜕变”为行政机构的延伸,造成社会管理某些环节发生真空。在“加装电梯”的呼吁中,失语的竟是受益最大、也是最为渴望的“旧楼”居民,就是因为他们缺了自己的NGO。
没有NGO,居民的集体事务往往就不好办了。楼盘业委会难成立,社区治安难自治,都是众所周知。而诸如自来水办理一户一表,住宅大楼屎渠爆溢要维修,消防栓被盗要重购……只要有一户人家不合作,事情就常常陷于束手无策。不难想象,旧楼加装电梯如果没有政府足够的行政介入,即使符合加层、建梯条件,也难有“带头大哥”来组织实施。个别居民的零碎的、微弱的声音,要成为集体的统一的诉求,通常是不可能的,何况当中涉及相当复杂的专业性操作。佛山的好事者何伯,为加装电梯跑了一年多,就很能说明问题。
居民自治是对政府管理的一大补充,它可以在政府难以顾及的某些领域,起到协调、自律的作用。随着我国城市管理的发展,非公共性的社会事务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居民的自治与合作也显得越来越重要。政府不但有责任培育公民NGO的成长,在NGO缺席的情况下,更有责任采取恰当、有效的方式,参与、指导居民实施某些非公共性事务。旧楼加装电梯是民生好事,行政扶持也是政府的分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