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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5家单位电梯违规被罚11万
作者: 2008-04-12 10:40:58 浏览: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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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质量技术监督局向媒体公布了近期查处的一批电梯违规案件。5家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和管理单位因违反相关规定而受到处罚,处罚总额达到11万元。

  从2008年1月份开始至今,海口质监局检查电梯使用单位91家,检查电梯280部,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69份,查处了其中一批较为严重的违规案件,开出罚单11万元。

  违规使用特种设备主要案件

  海南亚声安全防范工程有限公司。1月15日,海口和平城市广场发生电梯事故,致5人受伤。该电梯未按时维保,该公司违反规定分包,罚款3万元;海南嘉文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月15日,海口和平城市广场发生电梯蹲底事故,致5人受伤。使用单位:海南嘉文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电梯超期未检,罚款2万元;海南盛宏昌商品冷冻有限公司。2007年8月3日检查发现该公司使用未登记、未经检验的压力容器、电梯,停止使用,罚款3万元;海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冷冻厂。2007年8月3日检查发现该厂使用未经检验的压力容器,限期改正。3月28日复查,仍未改正。责令停止使用罚款2万元;海口市水产供销总公司冷冻厂。2007年10月29日检查发现该厂使用未经检验的8台压力容器,限期改正。2008年3月28日复查,未整改。停止使用,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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