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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压电梯在验收检验之前,液压电梯及其环境应清理干净。机房、井道与底坑均不应有与液压电梯无关的其他设置,底坑不应渗水、积水。
液压电梯应试运行,每小时启动运行次数不应大于60次,液压系统油箱的油温应控制在5—70℃之间。
呼梯、楼层显示等信号系统功能有效,指示正确,动作无误。
电动机、线槽、轿厢等易于意外带电的部件与机房接地端连通性应良好。通电导体与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应符合下表要求:
液压电梯的验收检验申请及相关要求
使用单位向监督检验机构申请验收检验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每台2份)
2、改变原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及有关隐蔽工程情况记录;
3、制造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a、装箱单;
b、产品出厂合格证;
c、机房井道布置图;
d、满负荷压力设计值;
e、液压液体的特性或型号;
f、使用维护说明书(含液压电梯润滑汇总图表和液压电梯标准功能表);
g、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原理图及符号说明;
h、液压原理图;
i、电气敷设图;
j、部件安装图;
k、安装说明书;
l、安全部件: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限速切断阀)、缓冲器的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其中限速器与渐进式安全钳还须有调试证书副本;
m、高压软管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明;
n、限速切断阀调定合格证及调节示意图。
4、安装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a、施工情况记录和自检报告;
b、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
c、安装过程中由使用单位提出,经制造单位同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5、改造(大修)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改造(大修)单位除提供3、4两项要求内容外,还应提供:
a、改造(大修)部分清单
b、主要部件合格证、型式试验报告副本
c、改造部分经改造单位批准并签章的图样和计算资料
6、对液压电梯使用单位的要求
液压电梯验收检验合格后,在投入使用之前及使用过程中对使用单位的要求与电梯用户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