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专家:搞好垃圾分类 必须多元共治大家参与
作者: 2019-11-25 11:02:12 浏览:2653
[打印]

        11月19日到20日,“向未来,再出发”首届社区废弃物管理论坛在成都启动,指导单位是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服务中心。论坛嘉宾既有生态环境部和住建部的相关负责人,有长期致力于垃圾分类研究的院士,有来自相关领域的专家和环保公益组织,还有200多名参与社区废弃物管理问题的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及企业代表。专家学者围绕垃圾分类,各抒己见。

  “我国每年丢弃的可回收垃圾价值在300亿元左右。”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何家振在发言中表示,我国城市垃圾每年约增加2亿吨,重点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大,北京、上海日产垃圾达到2.4万吨,其他城市生活垃圾量也大。

  何家振表示,上面提到这些数据仅仅是增量,我国城市生活垃圾还有存量近40亿吨。此外,不光城市生活垃圾量大,农村垃圾量也非常大,每年农村生活垃圾增量约1.2亿吨,以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严重不足,不少城市垃圾填埋场进场垃圾超出设计的日均填埋量,使用年限缩短,超负荷运行问题突出。

  “我们国家如此巨大的固体废物的堆存量,如果不进行有效的处理,会造成很大的影响。”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工程院原副院长杜祥琬在发言中表示,从“无废社会”和“无废城市”的理念提出一个想法,就是通过“无废城市”的试点走向“无废社会”。

  杜祥琬表示,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有三个效益:第一是环境效益,解决垃圾围城、垃圾困村,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垃圾焚烧发电,有一定的能源效应。第二个是环境效益,对大气、水体、土壤有重大的影响,我们国家从环境水平而言,比起先进国家还是比较落后的,是走向现代化必须要迈过去的坎,这件事是非做不可,要把废弃物分类资源利用的程度作为现代化的一个必备的标志。第三是社会效益,从“邻避”走向“邻利”,解决好废弃物资源化的利用问题,创造共享的美丽空间,使公民都有获得感,这显然有利于大家的社会健康,也有利于社会安定。

  “垃圾分类,如果引起全社会的重视,从顶层设计和推动非常重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服务中心物业办公室主任徐绍梅在发言中表示,在垃圾分类中,一方面积极融合院区各产权单位、街道办事处、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做好垃圾分类的各项社区建设工作,在社区建设中支持街道办事处和业委会,在建设中达成共同参与、共同缔造的理念,将垃圾分类纳入社区治理体系,作为一个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来做。

  “垃圾分类处理是环环相扣的链条,在链条上不同的环节我们责任主体不一样,分类投放是全体居民应尽的责任,这个过程中我们要全民参与,我们的社会组织要发挥桥梁作用,要参与到我们监管考核当中去,政府要来组织推动这样的事情。”清华大学环境学教授刘建国表示,但是后端的搜集运输处理,这是政府以及受政府委托处理垃圾的企业来做的,立法解决的问题就是把各方的责任以法律的形式界定下来,大家都能够履行自己的职责。

  “除了政府跟受政府委托的企业做这些工作,我们都是旁观者,旁观者就是批评者,只有把旁观者转化成参与者才会成为建设者、监督者,整个系统效率才会提升,只有他参与到其中去之后才会有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才能够形成治理的格局。 不管是我们的居民还是其他的组织,这当中他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才能在这当中得到提升。必须要改变从过去政府大包大揽的管理模式,现在我们要走向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治理的结构。”刘建国表示,《固定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目前在修订当中,修订的亮点是强化了垃圾分类强制性要求,包括制定《资源综合利用法》,《包装废物管理条例》也在建立当中,很多地方出台了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要建立政府统筹,部门联动,协同推动的制度,要让政府主要的领导抓这些事情,各个部门都要承担自己的责任,这是共治的结构。刘建国表示,特别是上海7月1号条例实施以来,全民参与,营造氛围,养成习惯,形成文化,这种苗头已经露出来了。

  “最后一定是多元共治,我们建立互信助推垃圾分类,讲这么多就是居民、政府处理利用企业,上游生产服务企业,我们社会组织、媒体,包括我自身在内,我作为专家在这过程中相互之间要建立很好的互信关系去推动垃圾分类。”刘建国表示,垃圾分类是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要有系统的思维,要有科学的方法,要有国际视野,要有实践的经验。还必须要有系统观念来解决这些问题。

  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何家振表示,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是实现绿水青山,建设美丽中国的基础保障。垃圾分类作为垃圾处理的前端环节,它的作用早已受到世界的公认,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不仅能够大幅度减少垃圾给环境带来的污染,更能使宝贵的自然资源得到重复利用。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声明:本网站所登载之内容,如有侵犯他人声誉、版权或著作权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请来电或来函告之,我们将予以更正。
  • 上周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