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加装电梯“一票否决”困局需用好“三招”
作者: 2019-08-26 15:18:37 浏览:9042次
上下楼梯,是居民出行的第一步,也是回家的最后一步。近年来,为破解老年人“爬楼难”的问题,全国不少地方将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上日程。然而,楼上期盼强烈,楼下坚决反对,不少老楼加装电梯项目由于低层住户的“一票否决”而搁浅。(8月26日《检察日报》)
据了解,眼下在很多城市里,六七层以下的老旧楼房,一般没有安装电梯。但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大幅改善和提高,不少居民对自己的居住条件和要求也随之越来越高,其中,“加装电梯”的呼声最高,许多小区居民把“加装电梯”列入了“议事日程”,甚至是“办事日程”。
但由于同住一幢楼的住户对各自利益考虑的分歧,“加装电梯”往往难以达成“共识”,反而会遭遇“一票否决”的困局。而“一票否决”的往往是一楼住户,其理由也“振振有词”,不外乎是因为一楼不用乘坐电梯、影响采光、电梯噪音大、占用楼道空间等原因。近年来,各地因“一票否决”而导致加装电梯“搁浅”的事例已发生多起。
但事实上,如果站在一楼住户的角度来看,其提出反对加装电梯的理由确实“很实际”。可以说,虽是“一票否决”,其这并无大错。但是不是就因为其理由“很实际”、“无大错”,就让众多居民向往的“加装电梯”这件好事“搁浅”了呢?回答显然是否定的。
因此,笔者以为,要化解加装电梯遭遇“一票否决”的困局,还需用好“三招”。首先,需用“法”说理。根据《物权法》第76条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而“加装电梯”正是符合《物权法》所规定。因此,物业管理部门不妨通过普法的方式,让“反对者”认识到小区加装电梯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行为,从而使其从法律的角度同意并支持小区“加装电梯”。
其次,需用“情”说理。大家同住一幢楼,低头不见抬头见,和睦的邻里关系是最重要的。如果邻里之间仅仅为了“加装电梯”的分歧而闹出一大堆的矛盾和纠纷,显然是“不明智”的选择。因此,要从邻里“情”入手,对反对者进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说情”,使反对者从“情理”的角度同意并支持小区“加装电梯”。
其三,需用“利”说理。“加装电梯”对一楼住户而言,显然是“弊大于利”,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因此,在加装电梯时要考虑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比如采取永久免缴物业管理费,或拿出一部分电梯使用费给予补贴等,让一楼反对加装电梯住户也能从“加装电梯”中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从而同意并支持小区“加装电梯”。
人是有情感的动物,也是能讲道理的。因此,笔者相信,只要物管部门,包括同意加装电梯的住户们都能用好“三招”,多站在反对者的角度,多些换位思考,用“法”、用“情”、用“利”,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那么,反对加装电梯的住户也一定能“被感化”、“被说服”,从而有效地化解加装电梯遭遇“一票否决”的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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