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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方案出台!
作者: 2019-08-08 14:27:15 浏览: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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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将对15年以上老旧电梯更新改造 ↓↓↓ 沈阳伙伴注意了! 这个月底前 沈阳将公布一批名单 ▼ 沈阳市相关部门联合下发了《沈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方案》。本月底前,沈阳市将确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试点。 目前,各区政府正在针对辖区内具备加装电梯条件的小区进行摸排,征求居民意愿,确定试点点位名单,并开始办理前期手续,此项工作预计本月底前完成。 到今年年底前,沈阳市将完成试点点位增设电梯的监督和检查等,陆续完成电梯增设工作。 要说给没有电梯的居民楼 新增设一部电梯 这事儿在咱沈阳 并不是头一遭! 沈阳有小区住宅楼 已加装电梯并投入使用 ▼ 改造后的电梯间入口 在今年的沈阳“两会”上 “启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试点” 作为2019年重点工作安排 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 给住宅加装电梯是好事 但要成为 住宅增设电梯试点 这些条件都得满足才行 ▼ 包括取得本市《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未列入拆迁征收计划,符合现行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消防和结构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建成投入使用的四层及以上(不含地下室)无电梯非单一产权住宅。 除上述内容外,还需要单元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85%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85%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增设电梯协议。增设电梯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安装电梯方便出行 但是大家都知道 一部电梯的造价并不便宜 那么住宅楼增设电梯 这个费用由谁来出呢? ▼ 方案明确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实施主体是 本单元的业主 本单元业主负责意见统一、工程报建、设备采购、工程实施、验收等相关工作,同时业主也是电梯后续管理主体及责任主体,日常对电梯运行进行管理、维护,保障电梯使用安全。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需建设资金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将由业主承担,并按一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具体出资应由业主自行协商。 相关部门提供了 供参考的分摊比例 ▼ 第一、二层为0,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5,第五层为2,第六层为2.5,第七层为3……依此类推。 确定要增设电梯的业主 还可以使用公积金! ▼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制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公积金使用办法,届时业主也可按规定申请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也可通过社会投资等方式筹集资金。 此外政府也将 按楼层情况予以补贴 补贴标准为 ▼ 4层住宅每部电梯6万元、5层住宅每部电梯7万元、6层住宅每部电梯16万元、7层住宅每部电梯18万元、8层及以上每部电梯20万元。 从一些已经开始实施 住宅楼增设电梯工作的 城市来看 业主意见的统一 是一个避免不了的难题! 为此咱们沈阳也明确了 相关的实施程序 ▼ 在制定增设电梯方案后,经相关业主同意后签订增设电梯协议,协议需明确项目负责人或委托单位主要职责、资金概算及费用筹集方案、电梯运行及维护保养费用分摊方案以及增设后的电梯使用管理主体等内容。这一过程将由驻街道办事处司法所见证。 协议和方案由增设电梯房屋所在社区在拟增设电梯单元楼道口、小区公示栏等位置公示10天,公示期满无实名书面反对意见的,由社区盖章备案。 在公示期间,本单元内业主和增设电梯后受到通行、采光、噪声等直接影响的相邻业主对增设电梯有异议的,先由业主之间协商,协商不成的,社区召开联席会议予以协调,经社区调解不成的,将依法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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