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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管理难题亟待立法破解
作者: 2019-06-29 13:46:28 浏览:1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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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电梯管理条例(草案)》日前正式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二次审议。在修改稿中,增加了“住宅电梯共管共治”的专章,以改善现存住宅电梯管理难的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企业主体、社会共同参与的住宅电梯共管共治机制。(6月3日《贵阳晚报》)

据了解,贵州省现有住宅电梯60301部,占全省电梯总量的59.5%。这些年来,随着电梯全面进入居民社区,一系列连带的维修、监管难题也随之而来。而与此同时,相关的管理法规却付之阙如,严重滞后,成为一个很容易被忽略的民生工程的盲点。

应当说,贵州省所面临的问题绝不是一个省所独有的问题,而是具有全局性和普遍性的问题。特别是像我们烟台这样的沿海新二线城市,在住宅电梯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可能更加突出。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时下在烟台新建的居民小区,无论是多层住宅,还是高层住宅,电梯已经成为一个必不可少的标配设施。不仅如此,为了出行方便,给老旧小区的一些多层居民楼加装电梯也正蔚然成为时尚。很显然,随着住宅电梯的普及率越来越高,后期如何监管的问题也就越发重要。如果不能做出一定的提前性的制度安排,肯定会引发一系列的后续社会问题。实际上,作为整个居民楼里的一处大型公用设施,在维修、更换、管理和费用交纳等环节上,居民楼的电梯管理问题一直是一个少有人注意的盲点、痛点和难点。这些年,在港城很多居民小区,因为电梯的维护不力而给居民造成诸多不便的新闻时有所闻,但却并没有根本性的改观。

综合而言,在时下一些居民小区的电梯管理方面,普遍存在着住宅电梯管理主体责任缺失、群众投诉渠道不畅、住宅电梯专项维修资金提取使用难、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缺乏规定等问题。这些问题倘不加以解决,必然会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从这个意义上说,加强电梯管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尽快制定一部专门的监管法规,使管理工作有法可依,也就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紧迫命题。在电梯监管问题上,为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曾经在去年9月30日印发 《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确立了我省电梯质量安全的“2233”工作目标。但是,我省迄今尚没有像贵州省这样将电梯的监管工作纳入到地方性法规的层面。应当说,这的确是一个需要及时弥补的民生短板。

行文至此,刚刚获悉一个有关住宅电梯的新消息。据6月3日的澎湃新闻网报道:5月31日,在广东深圳,一小区发生一起电梯下坠事故,当时一名9岁的女童正在电梯里,电梯直接从19楼滑至1楼。不幸中的万幸是女童没有受伤。深圳市刚刚发生的这起电梯安全事故提醒管理部门:立法管理居民住宅的电梯设施,的确是到了必须尽快解决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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