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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城首部"幸福"电梯将在温泉小区 17 号楼安装。 11 日 9 时许,泰城首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开工仪式在虎山东路的温泉小区举行,参与此次开工仪式的有泰山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业主代表以及施工方代表等。
居民认为增设电梯是好事儿,单元内业主全部签字同意 据一楼居民介绍,温泉小区只有 17 号楼有增设电梯计划。该楼有 2 个单元,共有 5 层,每个单元内有 10 户居民,一楼业主不用交钱。"我认为这是件好事儿。我住一楼,平时基本不会用到电梯,但是我们楼上住户以老年人居多,上下楼不方便,所以作为一楼业主我也很支持增设电梯。"该居民说。 那么小区业主增设电梯都是走的什么流程呢?带着疑问,记者联系到温泉小区增设电梯的相关负责人李先生。据李先生介绍,小区 17 号楼是泰山区检察院宿舍。2018 年底,17 号楼居民开始着手办理增设电梯事宜,过程较为顺利,2019 年 6 月 1 日前增设电梯相关手续获得有关部门审批。"我们先挨家挨户的为居民做工作。居民都积极响应市里增设电梯的惠民政策,全部同意增设电梯。之后我们联系到岱道庵社区,由社区协调对电梯涉及方案及书面协议进行公示。随后我们将相关资料递交至泰山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该中心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很好,期间为小区增设电梯做了大量工作。"李先生说。
电梯增设电梯不得影响楼房整体性和结构安全,小产权楼房无法增设 记者联系到岱道庵社区工作人员。据介绍,社区主要负责在申报材料准备齐全后核实单元内业主是否意见全部一致,以及材料公示后居民是否无异议,审核没有问题后分别盖上社区印章。"其实除了温泉小区以外,还有一些小区的业主也来社区咨询过增设电梯的事情,但是因为受条件限制都无法安装。例如,向阳小区内的 42 号楼到 49 号楼的业主就有增设电梯的意向,但是因为这几栋楼是岱道庵社区回迁楼,房子属于小产权,所以不符合增设电梯的条件,无法增设电梯。"社区工作人员说。 泰山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解释道,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试点期为 2019 年和 2020 年,必需条件之一为国有土地产权清晰,因此小产权的房子无法增设电梯。"试点期过后可能会有所调整,但是试点期内暂时无法为小产权的楼房增设电梯。"工作人员称。
据介绍,增设电梯申请条件为: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业主自愿申请,取得增设电梯单元范围内全体业主书面同意意见的前提下,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试点对象为泰安市城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依法建成并投入使用、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的住宅;2、增设电梯不得影响既有住宅的整体性和结构安全,不得改变原有建筑主体结构形式。凡无圈梁、无构造柱的普通砖混结构住宅,不列入增设电梯试点范围。产权不清晰、没有不动产证或者房屋所有权证的楼房也不在增设电梯申请范围内;3、增设的电梯应在既有住宅建设项目用地界址范围内,并符合《泰安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有关手续办理导则》要求,且不得影响小区相邻业主的安全,保持电梯与小区景观的和谐统一。
【记者:毛洁 见习记者 赵峥 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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