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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辽宁省分公司的委托,对其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工作已于2018年12月21日结束,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采购人确认,确定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LNWX18221-C
1.2项目名称:电梯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180万元,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如有)的,其投标无效。
1.4项目内容及需求:
1.5服务要求:在正常情况下,从验收合格并交货起,供货方负责三包(包修、包退、包换)及免费维保两年,一般故障1小时以内响应,2小时以内完成,应急服务30分钟到现场;困人事故到现场后10分钟内解决。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8年11月30日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政府采购-东北新闻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了本项目招标公告。
三、变更事项
(一)变更原因
在规定的质疑期内,有投标人对本项目中标结果提出质疑。质疑原中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主要不满足项为:*重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要求全部采用原品牌商标。经查证,中标产品确实存在此种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及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9.5条的规定,本项目由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议。
(二)变更结果
项目复议于2019年1月24日上午10:00在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举行。复议结果为:原第一中标候选人(沈阳建邦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的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重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要求全部采用原品牌商标”的要求,取消其第一候选人的资格。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沈阳美日安电梯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四标内容:电梯(含安装费)
型号:TE-GL/1000KG2.5ms
数量:3台
制造商:蒂森电梯有限公司
单价:406000.00元
拆除费(3台):84000.00元
电梯井改造费(3台):195000.00元
质保期:质保36个月。
五、其他事项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日,各投标单位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表示感谢!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商务会馆5楼)
项目联系人:张丹
联系电话:024-22733398
电子邮件:wxzb2005@163.com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4日
本文标签:电梯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