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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武清区税务局A楼电梯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2018-11-29 11:31:31 浏览:1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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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武清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武清区税务局A楼电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武清区税务局A楼电梯项目

  项目编号:JSZX-20180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月球

  项目联系电话:022-8212002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武清区税务局

  地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禄源道7号

  联系方式:张月球022-821200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姚波022-23690886-673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191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主要是针对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武清区税务局A楼电梯项目,采购客梯2部,客梯速度1.5m/s,载重1000kg,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项目需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商为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和满足本项目其他要求和特定资格条件。2、投标人需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投标产品制造商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C级及以上)》均在有效期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0.0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29日08:30至2018年12月05日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1917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9日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9日14:00

  六、开标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1917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质疑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购买招标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文标签:电梯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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