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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海淀区电梯物联网建设项目三期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2018-11-19 10:54:36 浏览: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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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海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海淀区电梯物联网建设项目三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海淀区电梯物联网建设项目三期

  项目编号:GXTC-1861036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令峰

  项目联系电话:88019358-81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海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甲27号

  联系方式:刘宝磊82386611—33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孔令峰88019358-812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大街华通大厦B座北塔428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7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30.8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2日15:53至2018年11月19日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大街华通大厦B座北塔428

  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投标人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至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28室办理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5日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05日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大街华通大厦B座北塔428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7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文标签:电梯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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