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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工业大学新建校区楼宇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ZKGSG-ZB-20183297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长春工业大学新建校区楼宇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已由政府采购编号:项目采购X[20181016]-3301号文件批准,采购人为长春工业大学,建设资金来自基建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工业大学新建校区楼宇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
2.2招标范围:第一标段:21部直梯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二标段:4部扶梯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供货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安装合同签订后30日内;
2.4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工业大学新建校区;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6项目投资额:第一标段:人民币4770000元;第二标段:人民币10185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资质条件: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涵盖本次招标项目。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证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资质证书。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度)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次招标活动规模相同或相类似的电梯工程业绩,提供公司2017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或符合上述条件的电梯制造商授权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资质证书的代理商。)
3.3人员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从事电梯安装、维修管理工作多年及以上的资历,具有特殊工种操作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安装操作人员至少4人和质量检测人员至少1人,须具有特殊工种操作证书,否则按否决处理;
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盖章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6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度)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次招标活动规模相同或相类似的电梯工程业绩;
3.7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提供的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8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型企业;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项目经理特殊工种操作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提供公司2017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官网截图等(以上证明材料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人民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4楼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文件。
4.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第一标段售价1500元,第二标段售价8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9时30分整,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各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30000元、第二标段:10000元);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工业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路2055号
联系人:宫科长
电话:0431-85716512
招标代理: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深圳街587号招标一部
联系人:凤欢
电话:18745056491
本文标签:电梯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