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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姚东)8月5日,记者从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电梯质量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乘用安全和出行便利,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到2020年,在全省努力形成法规标准执行有力、安全责任明晰、工作措施有效、监管机制完善、社会共同参与的电梯质量安全工作体系,实现大数据全过程监管,电梯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电梯万台事故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每个市(州)至少有1个县(市、区、特区)建成省级电梯安全管理示范区。
《意见》明确,要督促电梯制造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切实做好在用电梯跟踪监测、技术支持及备品备件供应等服务。
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定期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挂牌督办无物业管理、维护保养和维修资金的“三无电梯”以及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电梯,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风险,确保年平均隐患率控制在5%以内。
将电梯应急救援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应急救援体系,建立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合同维保单位、网格维保单位、消防单位三级救援响应机制,协同开展电梯应急救援,确保主城区及中心城市救援人员抵达时间不超过30分钟,其他区县一般不超过1小时。
本文标签:电梯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