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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新一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时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公告,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5401元,月缴存额上限为6096元,比去年上涨了548元。
公告显示,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上限为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根据北京市人社局、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18年住房公积金年度(即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5401元,月缴存额上限为6096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3048元。凡缴存基数超上限的单位,应该按照缴存基数上限予以规范,并在2018年7月底前调整完毕。
同时,本市仍将继续延长北京地区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北京地区企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在5%到12%范围内自主确定,执行期至2020年4月30日。新建住房公积金单位于开户时自行选择确定;已建住房公积金单位于每年办理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时自行确定。
此外,一些企业也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公告披露,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在1%到4%范围内申请降低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或申请缓缴。(记者赵莹莹)
本文标签:北京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