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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新规:新建住宅楼要有能装得下担架的电梯
作者: 2018-06-08 09:23:07 浏览:1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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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商报记者王乔琪

  人口膨胀、交通拥挤、住房困难、资源紧张……随着郑州大跨步发展,大城市病的“症状”也开始显现。

  6月7日,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修订版)》(以下简称《规定》)进行解读,并透露《规定》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具体内容都有啥?一起来看看吧。

  【背景】

  新修订的《规定》对标国内“一线城市”

  据悉,此次修订版是郑州对标国内“一线城市”制定的新版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广泛参考了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的先进规划经验,吸收了成都、武汉、长沙、合肥等“新一线”城市的管理理念,取长补短,完善提升。

  同时,《规定》还调减了土地开发强度,规范了用地兼容性,细化建筑间距,落实社区养老和党建服务,完善了容积率计算方式及机非停车位配建标准。

  郑州市规划局总师办主任雷立群介绍,《规定》共6章35小节240条。在现行的2013版《规定》的基础上,删除14条,修改85条,新增条款78条。

  其中,新增居住用地容积率控制、社区及楼宇综合服务用房、担架电梯、街坊路等内容,在住房建设、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等方面进行“升级”。此外,还对居家养老、中小学选址、母婴室配备以及担架电梯等,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住房】

  大棚户区改造项目新住宅楼不得高于100米

  为了改善人居环境,调减土地开发强度,《规定》对容积率、绿地率以及住宅建筑高度提出了硬指标。

  雷立群介绍,新增居住用地容积率控制条款,大棚户区改造项目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原则上按照三环以内小于3.5,三环以外小于3.0进行控制。

  对经市政府批准实施老旧片区改造的项目,原则上通过城市双修的方式完善城市公共配套设施和公园绿地,且改造后的容积率不大于2.5。

  绿地率方面,大棚户区改造项目三环以内的居住用地绿地率不得低于30%,三环以外的居住用地绿地率不得低于35%。对于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的地块,用于绿地、游园建设等,原则上不再进行出让。

  同时,明确提出大棚户区改造项目新审批的住宅类建筑高度不得高于100米。限制“高容积率、高强度”的开发模式,为郑州市民营造更为舒适、宜居、生态的居住环境。按照常见住宅3米多的楼层高度推算,30多层的新住宅楼以后将难过审了。

  此外,为了让居民住得舒心,郑州参考成都、重庆等地技术规定,决定将架空层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计算。

  《规定》要求:架空层以柱、剪力墙落地,视线通透,空间开敞;无特定功能,只作为公共休闲、交通、绿化等公共开敞空间使用。首层架空层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但电梯井、门厅、过道等围合部分应计入容积率。

  【交通】

  城市道路新增“街坊路”由地块拥有者出资建造

  区别于过去的“宽马路、大路网”,“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能增加街区活力。

  为此,《规定》中明确要求,在主干道、次干道、城市支路的基础上,新增“街坊路”。

  啥是街坊路?新增条款给“街坊路”下了定义:街坊路作为城市支路的补充,是利用项目内部土地设置的以服务功能为主的道路。街坊路应提供外部公共通行条件,应控制出入口位置及宽度,道路线型可结合项目方案进行调整,街坊路可参与用地指标平衡,必要时为市政管网提供敷设条件。

  也就是说,街坊路是由地块拥有者出资建造的道路,建成后,并非市政道路,但是具有市政道路的功能。

  《规定》还明确,街坊路红线宽度原则上不宜低于15米。对于郑州市街坊(不含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间距大于300米或者街区规模大于6公顷的,应增加街坊路。而对于街坊路的后期管理问题,规划局相关负责人称在实施后将进一步完善。

  未来城市建设要求

  还有哪些亮点

  居家养老

  新小区配建养老用房面积不得少于200㎡

  《规定》要求:新建住宅区应按照建筑面积30㎡/百户标准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且最小建筑面积不得少于200㎡。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应集中设置,宜设在三层及以下部分,二层及以上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应设置电梯或无障碍坡道。

  学校选址

  中小学校建设要远离公共娱乐场所等

  教育设施环境要求中增加托儿所、幼儿园建设基地不宜同时临两条及以上城市道路设置。

  此外细化了中小学校的选址原则,提出:中小学校建设应远离殡葬设施、医院的太平间、传染病医院、垃圾转运站、加油加气站、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公安看守所、戒毒所、化学制品点等不利于中小学生学习、身心健康和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和建筑。

  为保证中小学生户外活动日照充足,借鉴《上海市建设工程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增加新建中小学运动场地应保证有一半以上面积满足冬至日日照有效时间不少于两小时的日照标准。

  母婴室

  地铁站等公共场所要建不小于10㎡独立母婴室

  《规定》增加母婴室配建标准,要求:经常有母婴逗留的交通枢纽、大型商业建筑、医院、综合性公园广场、旅游景区、文化娱乐等公共场所,应当建立使用面积不少于10㎡的独立母婴室,并配备基本设施,且不应与厕所共用一室。新规划地铁站应配建使用面积不小于10㎡的独立母婴室。

  公共电梯

  可容纳担架电梯新住宅楼每单元至少一台

  为了保证市民生命安全,提高城市救护效率,在新增的“担架电梯”条款中,要求: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设置电梯时,每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新建居住建筑设置电梯时,每单元应至少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同时明确了两种可容纳担架电梯的井道尺寸:一种是2.6m×1.8m,另一种是2.2m×2.2m。

  厕所革命

  新建公厕要配备环卫工人作息房

  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厕所革命进一步提升城市公厕服务水平的意见》,明确:新规划建设的独立式公共厕所每座建筑面积不宜小于60㎡,同时附设不小于15㎡的环卫工人作息房。

  住宅汽车充电车位同步建设比例提至10%

  住宅汽车充电车位同步建设比例由原来的2%提高到10%。大型公共建筑物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充电车位同步建设比例由10%提高到15%。工业和物流仓储项目按照10%的比例同步配建机动车充电设施。

  电动自行车充电车位条款中,新建小区按照每户不少于1个充电车位的标准配置充电设施,与住宅项目同步建成使用。新建大于2万㎡的商场、宾馆、医院等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非机动车停车位中应配建不少于15%的充电车位,地上非机动车充电车棚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不计入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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