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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市场奇葩歧视重现 “学生官”和海归也遭歧视
作者: 2018-04-17 09:44:17 浏览:1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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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值招聘旺季,就业市场又现奇葩歧视:颜值、学习经历、海外学历竟成求职“拦路虎”——

  【焦点关注】实探北京就业歧视投诉窗口

  本报记者彭文卓

  正值“金三银四”招聘旺季,而就业市场各种“花样”歧视重现——除了常见的性别、年龄、学校歧视等,颜值、学习经历、海外学历等也成为求职“拦路虎”。

  图为招聘会现场。中新社记者泱波摄

  招聘会,无疑是就业歧视的重灾区。为此,北京市人社局于近日发布《关于加强招聘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招聘会现场设立就业歧视投诉窗口,严厉打击就业歧视。

  面对越发隐蔽却无处不在的就业歧视,投诉窗口能否发挥效力,成为求职者的关注焦点。

  被遮挡的意见箱

  “根据劳动法律规定,在招聘过程中不能对求职者有歧视行为,包括性别、户籍、民族及工作经验等。”

  4月8日,在中国科学院中关村校区举办的一场大型招聘会上,记者看到办会机构对招聘单位列出以上要求。但现场走访中,记者并未看到就业歧视投诉窗口或意见箱。办会机构负责人高老师表示,“没听说过要设立这种窗口。”

  现场求职者也纷纷表示,没注意过招聘会是否设有此类投诉箱或投诉窗口。北京科技大学毕业生朱俊认为,“即使有投诉箱,效果也有限。前一个单位歧视你,赶紧再找啊,哪有精力去投诉,更何况投诉会给用人单位留下不好的印象。”

  而在中关村人才市场,记者找到了投诉意见箱。在招聘大厅靠里位置,顺着一张写有“意见箱”的A4纸提示,记者来到了更靠里的位置,发现了被书报架和绿植遮挡住的铁皮箱子,即为治理就业歧视设立的意见箱。

  中关村人才市场副主任刘禹介绍,这个意见箱是用来收集投诉建议的,不过目前收到的投诉并不多。

  据悉,北京市将于近期在各招聘会现场完成就业歧视投诉窗口的设置工作,市人社局也会到各招聘会现场督促检查。

  “学生官”和海归也遭歧视

  种种明文禁止下,隐性就业歧视依然盛行,一些奇葩歧视甚至愈演愈烈,成为毕业生求职的一大挑战。

  2017年,中国高校传媒联盟一项调查显示,75.7%的受访者曾在找工作时受到过不公平对待。

  “现在找工作得‘对症下药’,准备一些标准答案。”首都师范大学一名毕业生向记者介绍,招聘限定“985”“211”高校学生、一些文职类工作重颜值、限户籍等已是司空见惯,出现的新歧视是“学生官”,给学生干部贴上浮躁、功利的标签,“考公务员可以介绍学生干部的经历,但去企业就得见机行事,准备不同的策略和面试装扮。”

  不少海归也表示求职时阻力重重。“很多单位的招聘系统中,英语四六级成绩是必填项。但本科在国外就读的学生,多没有四六级成绩。”从美国南加州大学回国求职的戴瑶认为,“甚至一些企业听说是海归,就给我们贴上‘学习差’的标签,对成绩、课外项目和学校排名缺乏深入了解。”

  而形形色色的就业歧视中,性别歧视还是最普遍的。“学校好、专业对口,但简历关难过”“班里十几个男生简历都过了,女生只有两三个能过”“同等条件下女生要比男生优秀很多,才能有面试机会”,这样的求职困境每年重复上演。

  “以公务员招录为例,性别要求大多基于3点理由:一是招录单位认为单位女性过多,希望招录男性;二是担心女性生育休假影响工作;三是认为工作压力大,需要经常加班、出差,不适合女性。”全国妇联副主席邓丽认为,这事实上是许多用人单位招聘时挑选性别最常考虑的因素,因此女性通常是就业性别歧视中的最主要群体。

  不是反对选择,是反对不当选择

  事实上,之所以存在就业歧视,根本原因是招聘市场“供大于求”。有专家认为,通过“花样”筛选,招聘单位可以如愿招到人,但事实上,由于很多招聘条件与应聘者的学识、能力无关,一些应聘者表面迎合其喜好,并没有在学识能力上与招聘单位深度契合,这对招聘单位的长远发展不利。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副教授沈剑锋表示,尽管应聘者认为投诉并不能改变求职的最终结果,但就业歧视投诉窗口的设置,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涉及就业歧视的诉讼案件屡见报端。但就业歧视诉讼这种通过个人行使权利而进行的救济本身存在如下弊端:它是事后救济,不足以消除对劳动者的伤害;它是个案救济,并不能解决招聘过程中对特定群体全部的侵害;就业歧视诉讼本身举证难,导致歧视发生较多,救济案件并不常见。因此,通过规范招聘行为,从源头上防止就业歧视就具有非常大的价值。”

  “值得关注的是,《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尽管规定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职业中介机构进行监管,但对招聘会主办机构(职业介绍机构)在就业歧视法律责任上的规定并不明确。这需要在正在制定的《人力资源市场条例》中予以完善。”沈剑锋还提出,无论是招聘单位、招聘会主办机构还是劳动者都应正确对待就业歧视,不要将其与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相对立。反对就业歧视是防止用人单位用和工作无关的标准,剥夺特定群体参与劳动力市场竞争的机会。反歧视不是反对市场竞争,也不是反对选择,而是反对不当选择。

 

本文标签:就业市场奇葩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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