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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玉海委员:“老旧”电梯安全要靠法律维护
作者: 2018-03-13 10:03:38 浏览:1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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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老旧小区改造中,人们往往关注的都是加装电梯的难题。但其实,还有一种情况同时存在,就是小区本来有电梯,但电梯已经相当“老旧”,三天两头出毛病。

  “电梯作为与人民群众生活最为密切的一类特种设备,社会对其安全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即使一般事故甚至只是故障,也会引起较大社会影响,甚至造成不必要的‘恐梯’心理。特别是小区里的电梯,是每天上下班的‘必经之路’,其安全性能十分重要。”全国政协委员、扬州市政协副主席董玉海表示。

  虽然当前,《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包括电梯在内的8类特种设备提出了安全监察的总体要求,但在董玉海看来,电梯作为一种遍布城市楼宇的特种设备,在安全要求、监管方式、执法手段等方面与锅炉、起重机械等工业特种设备等有较大差异,需要制定专门的法规,采取针对性的监管方式,保障其安全使用。

  近几年,多地积极制定电梯专门的地方条例、规章等,但各地标准不一的立法让电梯相关企业无所适从,希望国家能够制定电梯法规,统一要求。地方法制部门也反映,虽有地方立法,但在推广强制责任保险、明确安全责任主体、落实电梯维修及更新改造费用标准等方面,还需通过《电梯安全条例》提供统一的法律支撑。

  “电梯涉及民生保障,应对其安全性要提出更高要求,不仅要求预防和减少事故,还要预防和减少故障。安全监管方面也不能简单采取常规的封停、罚款等以罚代管的执法手段,而要帮助相关单位落实有关整改措施,做好监督和服务,消除隐患,保障群众乘用电梯的便利。”董玉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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