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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音乐厅电梯系统安全整改招标
作者: 2017-08-08 14:42:19 浏览: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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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深圳音乐厅电梯系统安全整改

【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用户方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0658-1702SZTC4411

  2.项目名称:深圳音乐厅电梯系统安全整改【重新招标】

  3.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资金来源:财政拔款。

  5.供应商资格要求:

  (1)已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A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资质: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的状态为有效的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供应商选用进口工程(产品)参与投标。

  6、投标报名:

  (1)如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请于2017年8月2日9时起至2017年8月8日17时00分登录http://www.sztc.com/后点击【我要报名/买标书】——选择要报名的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填写相关资料,如果是转帐的需上传相关转帐凭证——【提交】,提交后请与财务确认转帐,并下载标书。在线或直接转账缴纳报名费人民币500元(请备注招标编号:0658-1702SZTC4411)

  (2)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的,在填写订购招标文件信息时,必须在备注栏中填写如下增值税开票信息:公司全称、纳税识别号、公司注册地址、财务电话、开户行、开户账号,内容请仔细核对,以免无法开具发票或无法错票核销。

  (3)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请先注册会员。

  (4)本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在网上投标报名前自行核查是否符合资格要求;

  (5)供应商必须将“5.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质响应证明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资质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全将导致废标。

  7、现场踏勘:请于2017年8月9日9时在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深圳音乐厅艺术公寓入口集合,参加现场踏勘的供应商领取踏勘回执,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庆喜13828720436。

  8、澄清及答疑:2017年8月9日17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等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http://www.sztc.com/网站,在【招标文件澄清管理】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2017年8月10日将答疑结果在网站中公布,望供应商予以关注。

  9、投标开始时间:2017年8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10、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8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11、投标及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楼612室。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2、我司仅接受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被授权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13.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14、其他要求:

  (1)为本项目提供设计、监理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2)购买了招标文件但不参加投标的供应人,应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15、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如下联系方式以书面和电话等形式进行查询:

 

本文标签:电梯系统安全整改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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