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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市电梯维保作业人员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作者: 2017-08-05 09:35:28 浏览: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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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特检中心,各电梯维保单位:

  根据省局《关于举办第二届全省电梯维保作业人员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皖质发〔2017〕37号)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电梯维保工作质量和作业人员技术技能水平,加强对电梯维保单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市工商质监局决定开展第二届全市电梯维保作业人员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电梯维保作业。

  二、参赛选手

  我市电梯制造企业、在我市登记注册并取得电梯安装维修许可的电梯安装维修企业,参赛选手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正常缴纳社保的持证从业人员。

  其中:2016年至今曾发生过电梯安全事故的安装维保企业不得报名参赛。

  在上届全省电梯维保作业人员技能竞赛中获得省部级“五一劳动奖章”、“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和参加过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同类技能竞赛并获得前6名的人员,不参加本次职业技能竞赛。

  三、活动安排

  (一)8月初,制定印发职业技能竞赛规程及实施方案。

  (二)8月上旬,市工商质监局、市特检中心召开会议,部署竞赛活动。

  (三)组队。符合条件的电梯维保单位均可参加,内部选拔3名选手组队在8月18日前到市局特设科报名,参加技能竞赛。

  (四)技能竞赛。9月上旬由市特检中心牵头组织,以电梯安装维修工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要求为基础命题,采取笔试形式,适当结合面试和实际操作,于9月12日前完成技能竞赛全部工作。同一队三人总分最高选出2支代表队,参加省质监局举办的电梯维保作业人员技能竞赛。

  四、评分办法

  按参赛选手各项得分及所占权重合成计算总成绩。团体总分以每参赛队3名选手总成绩之和计算。

  五、表彰奖励

  获得前六名的个人选手颁发“蚌埠市第二届电梯维保作业人员技能竞赛第X名”荣誉证书。

  获得团体总分前两名,代表我市参加省局竞赛的队伍由市工商质监局以通报表彰。

  各参赛单位对本次技能竞赛成绩优异的选手,可结合本单位的情况,拟定奖励办法。

  六、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部署,迅速开展工作。组织开展第二届全市电梯维保作业人员技能竞赛活动,是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促进技工大省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安徽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62号),夯实电梯安全监管工作基础的重要抓手。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做好本次职业技能竞赛的选拔工作。

  (二)严把参加职业技能竞赛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确保公平、公正。要坚持公平竞争、择优推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程和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做好参加技能竞赛相关工作。市工商质监局将对各单位上报参加的选手进行严格审查。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三)加强新闻宣传工作,营造人人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上报有关材料。各维保单位要认真组织,积极选拔推荐参加技能竞赛的选手,于8月18日前将《安徽省第二届电梯维保作业人员技能竞赛报名表》(见附件1)、作业人员证书、社保证明报名参赛。

  附件:蚌埠市首届电梯维保作业人员技能竞赛报名表

  蚌埠市工商质监局

  2017年8月3日

 

本文标签:电梯维保作业人员职业技能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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