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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规划局获悉,今后,凡城市规划区内的房屋,在不改变房屋使用性质、不增加建筑面积、不改变建筑外立面和不影响城市面貌的前提下,在室内安装电梯等设施设备以及完善功能等活动,市规划局将不再审查其设计方案。
据介绍,该政策是市规划局按照“依法行政、服务便民、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总体要求,结合《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四川省既有建筑电梯增设指导意见》以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精神而制定。今后,市城区内的房屋在房屋内部不影响规则的部分活动将无需报规划局审查审批,此举可减少审批程序,使广大业主减少报批流程,节约审批时间。
本文标签:室内安装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