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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老小区2年加装电梯不足10部 法规概念模糊
作者: 2017-06-20 14:26:10 浏览: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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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汇点讯“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经本幢或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以上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2016年9月出台的《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第5条,既明确了只要2/3业主同意就可以安装电梯的规定,又强调了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需要征得被占用专有部分面积的业主的同意。

  交汇点记者近日多方采访各相关人士和相关部门,包括分工负责2012年《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制定、参加《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论证的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刘克希、推动加装工程的政府部门等。刘克希认为,人大和政府大力推进的此项民生工程,出发点和制度本身都是好的,没有问题的,问题在于有关行政审批部门该批准而不批准,导致近两年间在全市老旧小区申请并通过加装电梯方案的,还不足10部。

  省地方性法规规定2/3业主同意即可

  “2012年12月25日通过的《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69条规定:住宅物业需要使用共有部分增设电梯等进行二次开发、改造的,应当经本幢或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符合规划、土地、建设、环境保护、消防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并且依法办理相关批准手续。”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刘克希向记者介绍,正是考虑到改革开放的成果让全体市民共享,江苏在全国率先考虑到人口老龄化情形,老人在老旧住宅中上下楼梯的不便和隐患,《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有针对性地规定了在共有部分增设电梯的制度,规定了只要2/3以上业主同意就可以加装。“不仅一楼不同意不重要,二楼不同意也无妨,一幢7层高的住宅,其他5层楼业主一致要求装加装电梯就可以了。那种认为必须全单元业主意见统一,是没有根据的。”刘克希介绍,这项制度是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施行的,也是省人民政府的意见和方案,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的草案里就有这一条。针对有的业主阻扰施工的问题,刘克希说在其他业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手续的情形下,不同意装电梯的少数业主如果阻挠施工,是违法行为,其后果可能将被实施治安处罚或者承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南京政府规章:“还应征得专有部分业主同意”

  记者翻开2016年市政府第11号文件《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在第五条中规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经本幢或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

  加装电梯申请必须报请市规划部门审批。“确实是一个便民利民的好政策,可只要有一户专有部分业主不同意就没办法批,我们现在等于被架在火上烤啊!”南京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接受扬子晚报记者采访时透露,市政府今年加大力度推进这项民生工程,很多低层住户认为动了自己的奶酪,不少人拿着上述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来到规划局信访部门反映甚至哭诉,表示如果无视他们的利益,将通过法律途径起诉。该局负责人说,市里相关法规比省里的多了一句话“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就是这一句让规划部门迈不动步子、撸不起袖子,这也是最近两年南京市在老旧小区中加装电梯顺利通过的还不足10部的根本原因,“这在一座近700万户籍人口的城市,是不应该的。”

  刘克希认为,问题不在这里。他认为,绝大多数情形下,加装电梯的位置都在共有部分,常见的是楼梯外部,还有就是在加装电梯的那些业主的专有部分,只有在准备占用其他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其他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这种情形极为罕见。专有部分,就是使用面积,也就是其他业主的客厅、卧室、厨房等,而不是公摊面积。“我还从没听说过加装电梯要占用不同意业主专有部分的。”

  记者在同一款条文中还看到对权益受损业主的资金补偿方案,即为了让低层住户同意并支持加装电梯,各区政府可以拿出一定的经济补偿方案。市规划局负责人介绍,在这方面,全国各地因地制宜有不同做法,例如广州市在顶层再加盖一层房屋,随后进行出租,租金拿出来补贴低层住户,这个方案有力推进了加装电梯的进度。但南京市民对阳光权看得很重,后面的楼幢反对加高,这个方案几乎无法实行。

  街道和社区:抠着字眼也要推进

  法规中这“多出来的一句话”真的让加装电梯这么难吗?记者采访了正在强力试点的玄武区两位街道负责人。“我们联合社区、小区物业公司和业委会等,向居民召开议事会时,不仅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针对低层住户提出的这句话,也在强调‘应当征得……同意’,而不是‘必须征得……同意’,其实归根结底就是希望大家顾全大局,为已经老去的人和未来的自己着想。”

  在另一个街道,最近正在张贴去年出台的南京市11号文,让住户们都来关心这事,针对有争议的住户组织大家参加讨论。“我们向不同意的低层住户解释,你不反对就可以。”他为难地告诉记者,其实这也是咬文爵字,不同意就是反对啊。这位街道相关负责人透露,为了改变低层住户的态度,他们最近几乎没有休息天,“有一点信息就上门劝说,从日后二手房价增值到适当给于经济补偿,能给的福利我们都会全力以赴。”

  热心读者支招:

  《南京政府牵头在老旧小区中加装电梯,但操作起来挺困难,记者昨现场采访——加装电梯难,难就难在“一楼不同意”》经媒体报道后,一些热心读者也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在市政府工作的高先生表示,2/3住户这个概念很客观也很科学,即便再好的动议也很难做到百分之百的人赞成,如果在相关法律中添加一些实施细则和补偿依据及标准,应该会有助于推进;住在城东某老旧小区的住户陆先生给记者来电透露,他们楼幢内的二楼不同意加装电梯,这几天他正联合其他楼层与街道牵头此项工作的人员在上门拉家常,希望改变二楼住户的想法。

  玄武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报的报道反映的不仅仅是南京一地的现象,全国各地城市在推进此项工作中都很有阻力,困难也都很相似。他目前正带着各街道相关负责人在省内和一些其他城市考察学习,希望结合外地的经验做法,把玄武区和南京市的这项民生工程推进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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