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南校区电梯招标
作者: 2017-05-31 10:30:32 浏览:156
[打印]

广东省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南校区第二期工程电梯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南校区第二期工程电梯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17年5月26日至6月9日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17年6月16日9:30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的委托,对该学校所需南校区第二期工程电梯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440500-201704-01208-0008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南校区第二期工程电梯采购7台(第二次)

  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21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述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正在办理商事登记三证合一的,提供工商部门证明或办理回执,原证书视同有效),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责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投标人应为所投载人电梯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所供应电梯必须是国家GB7588-2003标准(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四)投标人投标时须持有自本项目公告之日起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原件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供应商须具有由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查证明函(原件)(原件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从2017年5月26日至6月9日期间,将报名函原件送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备案,供应商也可从2017年5月26日至6月9日期间,先将报名函传真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将报名函原件邮寄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在开标前递交本中心,本中心最终确认供应商报名有效以在开标前收到报名函原件为准。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电话、传真等信息。

  温馨提示:为方便后续中标公告的发布工作,供应商请先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点击网站左上方“用户登陆/立即注册”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从2017年5月26日至6月9日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套(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16日9:30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5月26日至6月2日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

  地址:汕头市新美路2号

  邮编:515041

  联系人:吴奕波

  电话:0754-88627325(传真)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南楼2楼

  邮编:515041

  联系人:黄世鹏、刘祺浩

  电话:0754-88179796

  传真:0754-88179795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5月26日

 

本文标签:电梯  电梯招标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声明:本网站所登载之内容,如有侵犯他人声誉、版权或著作权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请来电或来函告之,我们将予以更正。
  • 上周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