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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岁的小王因为和女友吵架闹矛盾,便拿商场的电梯泄愤,对电梯门拳打脚踢,并因此导致商场电梯停运,致使2名乘客被困电梯内长达一个半小时。昨天下午,小王因犯寻衅滋事罪被丰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了代价。
2名乘客遇电梯惊魂
去年12月16日晚,邢女士来到丰台区开阳路的悦秀城,打算坐电梯从5层前往6层。谁知电梯正常启动了几秒后,突然停了下来。邢女士和另外一名男乘客被困在了电梯里。
“当时我和那名男乘客把面板上的按键全按了一遍,可是都没有反应。”邢女士随即拨打电梯里的求救电话,也没有反应。就这样过了大约10分钟,邢女士听到电梯外商场的工作人员喊话,让其耐心等待,表示商场正在处理电梯的故障。
就这样,又过了一个多小时,又一次震动后,电梯缓缓下降回到了5层,惊魂未定的邢女士被工作人员搀扶了出来,直到这时,邢女士才知道,电梯故障并非是意外而是人祸,是一名男子脚踹6层的电梯门才引发的停运。
男子一时冲动闯大祸
就在物业工作人员对被困的二人实施救援时,一名男子找到物业工作人员,表示电梯门就是被自己踹坏的,希望进行赔偿。工作人员随即将其带回办公室,并拨打了报警电话。
民警讯问得知,事发当天,男子王某和女友在商场6层的网吧上网,因上网时间过长发生矛盾,二人打算乘电梯离开时,王某因不满女友的态度,对6层南侧的电梯门拳打脚踢,并最终导致电梯停运。
事发后,王某向两位被困乘客进行了精神赔偿,取得了对方的谅解,又向商场方面赔偿了电梯的维修费用,商场方面也表示不会再进行追究。
因寻衅滋事被判缓刑
昨天下午,小王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在丰台法院受审,由于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且主动认罪,法庭对其适用了简易程序审理。
法庭上也播放了事发楼层的监控录像,北京晨报记者看到,小王和女友发生争执后,小王一拳打在了电梯门上,并转身对女友说着什么,紧接着又是一脚踹在了电梯门上。通过监控录像都可以看出,右侧电梯门发生了明显的变形。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王为发泄情绪,在公共场所任意损毁公共财物,损失达到一定的数额,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并积极赔偿被害单位的损失,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减轻处罚。最终,法院以寻衅滋事判处小王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