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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通道"记入不动产权证 严禁一间被分多间
作者: 2017-03-23 10:53:51 浏览: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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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住宅平房管理,市住建委会同市规划国土委日前正式发布《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上住宅平房测绘、交易及不动产登记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控住宅平房一间擅自分割为多间的行为,对核验时标注为“通道”的部位,将在不动产权证附记栏中予以记载。该《通知》自4月10日起执行。

  《通知》要求,住宅平房房产测绘成果应当办理审核,房管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划许可内容和不动产权登记证明记载的房屋平面布局等进行审核。同时,住宅平房因新建、翻改建或同一权利人分割合并等情形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除其他规定材料外,还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审核的房产测绘成果。

  此外,该《通知》要求,住宅平房办理房源核验时,属地房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应进行实地核验,将具有院落居民通行、应急救援功能的部位,在《存量房房源核验信息表》中标注为“通道”。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据标注信息,在不动产权证附记栏中予以记载。

  ■专家解读

  新政将遏制“过道学区房”产生

  北京房协秘书长陈志表示,此次多部门联合下文,加强住宅平房管理,剑指的就是此前媒体报道的所谓“过道学区房”。

  陈志认为,此次住建、规划国土两部门合力,从规划验收、测绘审核、房源核验、不动产登记等一系列环节完善了政策。“首先是实施了住宅平房测绘成果审核。同时,住宅平房申请不动产登记,要提交房管部门审核的房产测绘成果。此外还要实行住宅平房交易现场核验,就是针对既有存量住宅平房交易,要求属地房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要进行实地核验,明确了院落居民通行、应急救援功能的部位,必须要在《存量房房源核验信息表》中标注为‘通道’。”综合采用这些措施,平房测绘、登记的整体的办理程序上都完善严谨了,将有效扼制住宅平房擅自分割的行为。从而遏制“过道学区房”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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