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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审计署新年一号公告:医保基金管理问题在哪儿
作者: 2017-01-25 13:52:55 浏览: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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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署24日对外发布2017年第1号公告,公布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医疗保险基金专项审计结果。审计署党组成员、副审计长孙宝厚当天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对这份公告予以权威解读。

  问:审计署为什么要对医疗保险基金进行审计?

  答: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人民健康,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确定了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任务。2016年8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对抓好全民基本医保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于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以及各项医疗保险政策的执行情况,社会各界都极为关心。为促进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全民基本医保制度改革,保障医疗保险基金安全,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审计署自2016年8月至9月,组织地方审计机关开展了本次医疗保险基金审计。

  问:从审计情况看,党的十八大以来医疗保险工作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效?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医疗保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基金运行总体平稳。

  在医保体系建设方面,建立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疾病应急救治制度,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用较短的时间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障网,为实现人人病有所医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保障水平方面,财政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投入不断加大,2015年各级财政投入补助资金和人均政府补助标准分别较2012年增长了67.69%和62.19%。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政策内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提高了约12个百分点,群众就医负担进一步减轻。

  在惠民政策推进方面,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按病种为主的复合式医保付费方式正在迅速推广,医疗保险在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规范医疗行为等方面的作用开始显现。

  在基金运行方面,2015年,审计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支出、年末结余分别较2012年增长了57%、58%和68%,基金运行总体安全平稳,医疗保险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问:本次审计仍然发现部分定点机构或个人骗取套取医保基金,这些问题会不会影响老百姓的权益?

  答: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看待这个问题。

  首先,总的说,医保基金最终是由政府兜底的。当医保基金本身出现支付困难,由财政拨付资金弥补缺口,保证参保人的合法医疗权益不受影响。

  第二,医保基金被骗取套取,指的是职工医保的统筹基金或居民医保基金,参保人个人账户资金事实上是没有损失的;对于参保人个人来说,在既定的医保政策下,享受医保的待遇水平也不受影响。骗取套取医保统筹基金的问题,如果不能有效遏制,影响的是基金是否长期可持续的问题。尽管政府对基金承担兜底责任,但对于侵蚀医保基金的骗取套取行为,决不能姑息,必须严厉打击。

  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中,提出“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明确将骗保行为入刑,加大了对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这是对老百姓权益最好的维护。

  问:本次医保基金审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15.78亿元,是否意味着基金存在安全隐患?

  答:这个问题要结合具体情况客观看待。应当说,目前基金总体上是安全的。本次医保基金审计共发现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违规收费等违法违规问题15.78亿元,虽然从绝对数字看上去比较大,但从相对数来看,仅占我们审计抽查资金数的0.46%,要是与审计地区同期医保基金收入总数相比,占比更小。

  从总体看,医保基金管理还是较为有序的,之所以会出现这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少数人员法纪观念淡薄,没有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这种情况在基层相对偏多。对违规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不够到位,惩罚力度不够。

  二是相关政策推进不够快。如大多数省份虽已实行省内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但其覆盖的医疗机构还不多,一些不法分子正是利用制度中的漏洞,通过虚假异地发票骗取医保基金。

  三是相关改革措施不够衔接。如我国县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规定取消药品加价,但由于财政对其投入还没有完全到位、医疗服务价格也未能及时调整,导致“以药补医”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

  问:通过这次医保基金审计,您对深化医保制度有什么好的意见建议?

  答:医保审计所发现的一些问题,有制度执行的问题,也有制度改革不到位的问题。应当加大力度,推进以下方面的改革。

  一是加快医保制度和管理机构的整合。要坚决按照中央的要求,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医保整合,在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的基础上,加快整合基本医保管理机构。

  二是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应当通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倒逼医疗机构加强成本管理,在保障医疗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强化费用控制。

  三是实施“三医”联动发挥政策合力。医疗、医保、医药三项改革,密切相关。财政对公立医院投入不足、药品价格和流通管理混乱等,都对医保制度和医保基金有较为重要的影响。不能就医保谈医保,必须统筹协调,增强“三医”改革的协同性、系统性,确保医保基金管理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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