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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消息,新三板公司优诺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优诺股份,833794)在挂牌“一周岁”之际,因连续多次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被其主办券商光大证券风险提示。
优诺股份2015年10月15日挂牌新三板,整整一年。公开资料显示,优诺股份主要负责电梯整机及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和维保,邱友谊、陈春琴夫妻二人系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查阅它一年来的成长故事,挖贝惊讶的发现,除了在“一周岁”生日之际被主办券商发布“大礼”外,优诺股份也一直在违规。
2016年1月15日,优诺股份因项目安全事故收到泸州市纳溪区安监局行政处罚,并被罚款人民币25万元。
据悉,优诺股份与德森公司签订了电梯安装委托合同,委托德森公司安装“永宁河畔”项目电梯。2015年10月6日17时10分许,德森公司安装工人在“永宁河畔”项目安装对重框支架端补偿链时,未对补偿链进行有效固定,导致补偿链掉落,砸中下方安装人员,致1人死亡,法院最终判定优诺股份对此事负重要管理责任。
3月22日,邱友谊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但未于最晚披露日将股权质押公告文件发送给主办券商审查并披露。主办券商发现该情况后,已要求公司于补发股权质押公告。
4月12日,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发生了变动,前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王传营离职。虽主办券商已提示公司对上述内容备案,优诺股份未如期履行。
4月28日,优诺股份未及时披露2015年年报,也未披露未能复牌原因及相关事件进展情况,主办券商提示无效优诺股份仍不履行。
6月24日,因关联方占用资金问题优诺股份再次被风险提示。
优诺股份不仅不停的犯错,同样的错误甚至还犯了两次。邱友谊第二次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未及时信披;优诺股份2016年半年报延迟发布也未及时披露。
针对上述多次违规事项,光大证券认为,优诺股份的违规行为有可能损害股东利益,可能对公司规范经营和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挖贝网在查看公司财报后更是发现,优诺股份近2年业绩连续下滑。2014年、2015年,优诺股份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354.13万、2169.86万,业绩连续亏损287.85万和1288.43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