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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李惠利中学改扩建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重发)的采购公告
作者: 2016-12-07 10:18:32 浏览: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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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编号: XSND[2016]1108

  二、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江东区甬港南路193号宁波市李惠利中学内;

  项目规模:2台客梯;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由市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招标范围:电梯的供货、安装、调试、保险及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前所有相关服务,并包括质保期24个月内的所有工作、服务。

  标段划分:数量:1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接业主通知后2个月内完成交货,2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且必须满足总包方进度需要),具备验收条件后1个月内验收合格。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

  (1)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有制造厂家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委托授权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厂家的电梯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将拒绝);

  (2)投标电梯产品的制造厂家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证书且其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明细表中有列明本次招标货物;

  (3)投标人(或投标电梯产品的制造商)必须有电梯产品安装维修(B级)资质证书及以上;

  五、标书发售日期: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6年12月12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开始时间:2016年12月6日

  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

  六、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地点: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招标代理部(宁波市江北区大庆北路318-1号二楼)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委托代理人可持本人身份证报名。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原购买单位无效,需持以下资料重新登记并免费领取新的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附件:制造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制造厂家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委托授权书(如需);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如需);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B级及以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产品的B级及以上安装维修许可证复印件。

  注:1、复印件与其他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26日14时00分

  八、投标地点: 宁波市江北区大庆北路318-1二楼

  九、开标时间: 2016年12月26日14时00分

  十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十二、其他事项: 1、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按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征集“宁波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的公告》的要求完成在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的注册。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http://www.nbzfcg.cn”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采购机构: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丹

  联系电话:87354061

  传真:87354061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大庆北路318-1二楼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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