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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赤峰爆炸煤矿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作者: 2016-12-05 10:00:33 浏览: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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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焕宁4日说,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宝马煤矿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杨焕宁是在此间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上作此表述的。他说,在近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接连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教训极其深刻,影响十分恶劣。

  会议重点分析了重庆永川区金山沟煤矿“1031”特别重大事故、黑龙江七台河市景有煤矿“1129”重大事故、内蒙古赤峰市宝马煤矿“1203”特别重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均为瓦斯爆炸事故,均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均属关闭退出和落后产能的煤矿,均为被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查处的煤矿。

  杨焕宁要求,对各类证照不全的煤矿要立即停产,未经严格审查批准取得相应资质证照,严禁擅自组织生产;对于年产9万吨以下、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及时提请地方政府列入关闭退出规划。

  对长期停产停工煤矿,要协调电力部门停止矿井供电,公安部门停止供应火工品,严看死守,严防明停暗开;复产复工要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由县级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不得违规委托下级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代替签字验收。

  对列入去产能关闭退出规划的矿井,无论是今年关闭退出的还是明后年关闭退出的,要及时公告,采取有力措施令其立即停止生产,严禁设立“过渡期”或“回撤期”,防止出现“最后的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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