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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加装电梯可提取公积金 一处住房只能提一次
作者: 2016-10-20 18:17:24 浏览: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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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城区不少住宅正考虑加装电梯,住户分摊费用除自掏腰包外,还有没有其他的出处?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公积金规定近日出台。

  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缴存人及其配偶在城区范围内的既有住宅的所有权人需加装电梯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根据具体规定,加装电梯筹资交费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提取公积金;一处住房提取一次,所有提取人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缴存人本人或配偶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理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业务。

  据了解,办理提取手续前小区业委会须凭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许可证和住建部门出具的施工许可证(30万以内的工程不出具)、加装电梯协议,到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小区或楼栋公积金提取审批手续。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可当场办理提取手续,提取资金实时转入提取人银行账户。

  2015年7月下旬,宜昌市首台居民自筹自建的老旧楼房加装电梯安装完成并通过验收,在位于湖堤街2—1号的南康组团小区投入使用,16户居民用自己的行动圆了电梯梦。据不完全统计,仅西陵区目前无物业管理的七层及以上楼栋约有560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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