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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的有关规定,浙江中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浙江诸暨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委托,对浙江诸暨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电梯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选取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
2、采购项目:浙江诸暨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电梯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4、采购内容及数量:
1台无齿轮有机房客体及2台货梯
3台
4.1采购预算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元)
5、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国家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以及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允许电梯制造企业(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和具有电梯安装专业承包资质的法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电梯制造企业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并出具联合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需出具“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发布的相关公告名单的复印件(若网上发布的,需提供下载的纸质公告,同时提供网址,建造师公示无效,必须为公告);
5.4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注册资金大于等于1亿元人民币或大于等于1500万美元;
5.5若是代理商投标的,代理商注册资金500万元(含)以上,应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书,授权的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若代理商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制造商可不提供;
6、资格审查:资格采用后审制。
7、公告时间:自2016年9月13日起。
8.报名及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8.1发售时间:2016年9月13日至2016年9月2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
8.2获取文件地址:诸暨市环城西路728号4楼
8.3获取文件方式:企业资质证书、企业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近三个月在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
8.4文件售价(元):400元(售后不退)
9、保证金交纳:
9.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
9.2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1日10:00前(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确保投标保证金入账到指定账号,交纳时间以入账时间为准((户名:浙江中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号:19001601040001012,开户银行:农业莫干山路支行),请备注浙江诸暨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电梯采购项目。
9.3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9.4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时间: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
9.5保证金交纳方式:以供应商身份通过转账等方式交纳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方式交纳)。银行汇票方式交纳的,保证金交纳时间以银行入账时间为准。财务室咨询电话0571-87046990。
10、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1日10:00(北京时间)。
11、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浙江诸暨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12、本项目采购活动相关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575-87113406
代理公司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及传真:13616547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