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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安全”地方标准今起实施 每40台电梯须配一名管理人员 维保人员每月维护不超30台
作者: 2016-09-01 17:05:38 浏览: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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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从四川省质监局获悉,地方标准《住宅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规范》《电梯维护保养规范》将于今日正式实施。标准中规定,统一使用单位的大型物业区域,每40台电梯应至少配备一名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维保人员承担维保的电梯数量,每月人均不应超过30台。

  《使用规范》中规定,对于使用单位,应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电梯进行日常安全管理。《维护规范》则对异地从事维保工作的单位特别提出要求,例如注册地不在四川省的电梯制造安装单位,在四川省从事电梯维修保养的,应至少设立一家分支机构,负责本省的维修保养施工点的管理。成都晚报记者董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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