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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市人大代表刘朝晖:建议向开发商收电梯维修保证金
作者: 2016-01-23 09:45:22 浏览: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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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梯急坠、错层、打不开门……如何保障我们身边电梯的安全?市人大代表刘朝晖建议,应通过出台《株洲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措施来保障。

  ▲市人大代表刘朝晖

  数据

  去年,“12345”接电梯类投诉240余起

  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以下简称“市质监局特监科”)最新统计,截至去年12月底,我市电梯保有量为10230台,其中住宅电梯8000多台,运行15年以上的老旧电梯近百台。另外,全市电梯每年增量连续三年在1200台左右。

  虽然没有发生过较大电梯安全事故,但市民通过拨打“12345”市长热线等渠道投诉反映电梯问题情况日益增长,去年,“12345”受理该类型投诉达240余起,且主要针对住宅电梯。

  调查

  问题1:不少物业公司无相应管理人员

  “电梯维护保养主要由物业公司负责,但在实际运行中,一些物业公司并未配备专门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也没有应急救援预案,导致发生故障救援处理不及时。”刘朝晖走访调查了解到,部分小区的电梯“紧急呼叫电话”形同虚设,有的无人接听,有的甚至没有留下电话号码。

  问题2:维保工作可能流于形式

  “目前我市电梯年检率为96%,但是否真正检修到位,就要打个问号。”刘朝晖说,目前我市从事电梯维保服务的单位有31家,但物业公司在选择维保单位时,往往先考虑价格因素,谁价格低就用谁,而往往价格低维保质量也跟着低。有些公司的维保工作就是给电梯搞搞卫生,真正应该检修的电梯零部件,反而被忽视了。

  问题3:有些开发商购买的电梯质量差

  “部分开发商为了节约成本,选择质量较差的电梯。产权移交后,电梯再出现问题,开发商往往不再承担责任。”刘朝晖介绍,经调查,一般电梯使用5年左右,才会有部分零部件出现老化需要更换,但现在我市一些电梯运行2-3年后就出现质量问题。

  另外,业主违规使用电梯、抗拒动用房屋维修基金更换超过使用年限的电梯等原因,造成电梯运行环境恶劣,故障频发,维保工作难度大。

  建议

  向开发商收取维修保证基金

  为从源头捍卫电梯安全,刘朝晖建议,向房产开发商收取维修保证基金。也就是说,如果电梯在开发商移交产权一定年限内出现问题,开发商也要承担维修责任,支付部分维修费用。

  另外,刘朝晖建议,可积极推进电梯商业保险机制,政府对住宅电梯纳入商业保险给予一定补贴,并将其列入民生工程。

  此外,还应规范维修保养服务,制定统一的维保技术规范、考评标准,对维保单位进行监督管理。一旦维保工作出现质量不达标等问题,要将该维保公司列入“黑名单”,实行市场准入限制。

  作为首批获得地方立法权的试点城市,刘朝晖建议政府部门应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尽快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电梯生产修理、使用检验甚至报废等活动出台《株洲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

  部门回复

  正在向政府请示出台管理办法

  市质监局特监科负责人介绍,目前市质监局正在全市推广由“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96366)”及“电梯物联网监控终端”组成的电梯应急处置服务系统,力争在今年底,达到全市电梯系统全覆盖。安装了实时监控系统的电梯,可在发生事故时主动报警。

  此外,市质监局目前正对全市使用15年以上的电梯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使用单位提出更新、改造建议,消除老旧电梯带来的安全隐患。

  “目前我们也已就出台地方办法向政府请示,希望能在今年落实到位。”该负责人介绍。

  2015年2月,家住天元区尚格名城小区的多名业主集体向物业公司反映,小区电梯多次发生电梯坠落事故。

  2013年9月18日,家住荷塘区玫瑰名城小区的莫波乘坐的小区电梯突然发生急坠事故,导致莫波十级伤残。荷塘区法院一审判定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赔偿莫波各项损失共计98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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