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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德阳市质监局、安监局、住建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旨在全市范围内引入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以切实加强电梯风险管理,提高事故赔付能力,化解电梯责任纠纷。
德阳市此次推行的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所有、使用或管理的电梯,在运行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将由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在责任限额以内予以经济赔偿的责任保险。“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经济补偿作用和社会管理功能,有利于及时妥善地解决事故发生后的抢险救灾、受害赔偿等问题,减轻事故单位事故处置经费压力,有效转移和化解安全责任风险,从而起到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障社会安定和谐的作用。”德阳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德阳市此次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将选择学校、医院等公共聚集场所、住宅小区电梯等先行开展,并逐步覆盖所有电梯,在全省率先建立起商业保险与电梯安全相结合的良性互动机制。目前该市电梯责任保险推进工作已经初显成效,已有超过400台在用电梯投保了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