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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住宅电梯维修更新管理办法(试行)》惠民
作者: 2015-09-24 09:38:41 浏览: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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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从市质监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对市区住宅电梯维修更新管理,保障住宅电梯安全、规范运行,《金华市区住宅电梯维修更新管理办法(试行)》从3月13日起施行。那么,市区住宅电梯维修到底有哪些变化呢?以下有多少起住宅电梯小维修得到及时解决?

  据介绍,电梯设计的使用寿命一般为15~25年,进入安全隐患高发期年限一般为12~15年。而我市住宅电梯出现于2000年左右,其使用年限超过了10年,而且由于管理不到位、操作不合理、维保不及时或维保质量参差不齐等原因,一些安全隐患不能得到及时发现和排除,部分电梯出现故障多发现象,影响居民生命安全。其中,市区香格里花园小区的电梯问题就是我市小区电梯超龄服役的缩影(本报曾报道)。

  据统计,目前市本级在用乘客电梯有1500多台,其中使用期超过10年的住宅电梯数量为100多台,且电梯数量以每年约20%的速度递增。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东方前城、金厦花园、松涛苑、香格里花园、星月花园等小区电梯都曾一度停运,并引发多起群体性事件。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部分小区存在无物业或者物业管理不稳定、更换频繁的情况,这就导致电梯使用责任主体不明确、不稳定,电梯出现故障后,没人管、没人修问题比较突出。同时,不少小区的维修基金难取,责任主体也很难确定,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很大隐患,同时也给市民带来很多生活上的不方便。

  昨天,市质监局法制处处长季荣贵告诉记者,《市区住宅电梯维修更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以来,截至目前,市区范围内已有近200起3000元以下小维修得到及时解决,有50多台电梯申报了3000元以上的维修资金。其中,30台已按《金华市区住宅电梯维修更新管理办法(试行)》程序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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